自己的下線會不會追究經紀人責任?經紀人還能逍遙法外嗎?


分享一個真實的案例,以前本人的一個新疆同事。他爸爸是新疆的一個銀行管理層,被普頓外匯洗腦後就做了普頓的大代理,因為是管理人員,號召力很強,所以把身邊的親戚、朋友、同事、客戶資源等都開發了個遍。經他拉攏的投資金額就幾個億,每月分紅大幾百萬。

因為老爸掙錢快,所以就回新疆創業了。創業還沒成功,好車、好房、好媳婦就什麼都齊了,一時風光無兩。但是沒過多久普頓暴雷,客戶無一倖存,全部都去上門找他爸。結果就是賣車、賣房、下崗。由於涉及金額比較大,知法犯法,所以人也進去了。

很納悶,普頓如此粗糙的騙局,居然能騙到銀行的高管。估計都是被其中的利息矇蔽了雙眼吧。


案件基礎信息:

  案號:(2020)閩0402刑初118號

  開庭時間:2020年07月30日 08:39

  案由: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庭審地點第一法庭

  被告人:劉鐵、周嚴、徐蕾、周海洋、周盼、王倩、肖遵龍、邱傳芳、蔣志華、陳鍇、藍順金、陳超、潘軍、曹娜、徐小麗、王潤、高陽旭

  此次庭審中被告一共17人,主要是領聖公司的主要人員。領聖公司主要是在做PTFX的推廣、培訓,涉嫌的罪名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目前17名被告人已經認罪,只是在量刑上在做辯解和爭取。

公訴人建議判定結果:

  劉鐵:組織傳銷,主犯 ,判決有期徒刑5年9個月-6年9個月,並處罰金;周嚴:從犯,判決有期徒刑5年6個月-6年6個月,並處罰金;

  徐蕾:從犯,判決有期徒刑3年4 個月-4年4個月,並處罰金;

  周海洋:從犯,判決有期徒刑3年9月-4年3個月,並處罰金;

  周盼:從犯,判決有期徒刑3年8個月-4年2個月,並處罰金;

  王倩:從犯,判決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並處罰金;

  肖遵龍:從犯,判決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處罰金;

  邱傳芳:從犯,判決有期徒刑2年8個月,緩刑3年,並處罰金;

  蔣志華:從犯,判決有期徒刑2年6月-3年,並處罰金;

  陳鍇:從犯,判決有期徒刑2年3個月-2年9個月,並處罰金;

  藍順金:從犯,判決有期徒刑2年8個月,緩刑3年,並處罰金;

  陳超:從犯,判決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刑3年,並處罰金;

  潘軍:從犯,判決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刑3年,並處罰金;

  曹娜:從犯,判決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刑3年,並處罰金;

  徐小麗:從犯:判決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並處罰金;

  王潤:從犯,判決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並處罰金;

這幾個都是普頓當初大的經紀人,所謂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發佈於 2020-12-14繼續瀏覽內容知乎發現更大的世界打開Chrome繼續黃金原油分析黃金原油分析沒有交易系統但是就是賺錢的自由交易員

成了比特幣市場的新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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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經紀人一般都賺的盆滿缽滿,影響不大,最多就是怕下邊會員告他,所以選擇低調,國家如果把平臺認定傳銷,那大經紀人都會被抓沒收財產


那些都是託,早就跑路了,


最近的一個例子

普頓跑路後,老闆跑路 名下的幾個大代理背鍋 今年網上直播受審 後來怎麼樣?後來進去啦


大多會繼續從事與此有關之事,換行業的還是少數,誰會忘了自己的高光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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