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一年之后退还保证金,还有案底吗?
20年前父亲因为客户涉嫌伪造商标,导致父亲被外省取保候审一年,之后找到了涉案当事人,公安机关退还了保证金,父亲也回到老家,请问这样会留有案底吗?会影响遴选政审吗?
不会。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法定期限届满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这种情形就属于终止追究刑事责任。
也就说你父亲并没有犯罪,也就没有案底。
取保候审后结案了,法院没有判决有罪的,不会有犯罪案底。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七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有关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
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凭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四条规定:需要解除取保候审的,由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送达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决定书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本身不是前科,未经法院判决的,一律无罪,也不会有前科。
不会有案底的,不影响你的政审。
你父亲会有一个《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辖区派出所不一定知悉你父亲被解除取保候审的消息,以后如果派出所提出这个问题,给他们看《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就可以了。
取保候审跟有无违法犯罪记录不存在必然联系,关键是当年案件是如何审结的。比如判缓刑会留下记录,但是判决生效后会退保证金的。
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案子没结,法院没判,事还没完,当然法院没判也就意味著没有刑事犯罪记录,只是有强制措施的记录。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不会,放心吧。
看最终处理结果,是判刑还是免于起诉,或是无罪。情况不同,结果不同。
取保候审与是否留有案底没有关系。
只要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相关规定,取保候审期满,保证金都会退还。
是否有案底是看是否有犯罪,只要法院判决有罪,都会留有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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