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兩人分開的原因是因為客觀因素的,很無奈因素的,比如兩人相愛,但是父母反對或者各種其他原因,導致不能在一起。


當事者最清楚!有一方放不下,另一方對她/他的尊重


除了愛情,仍然有別的支撐點,讓彼此互相需要。

其實越長大越覺得,愛情之所以被頻繁歌頌只是因為難得,而不是這種情感比別的(友情、親情)來的多高人一等。

所以,很多時候分開了,只是結束了愛情,而非結束了和這個人的關聯。而人與人之前的需要,也不僅僅只有愛情。


一是雙方都很有風度,二是彼此並沒有愛得那深。


第一,雖然分手了,但是情未斷,還希望能和好如初。

第二,雖然分手了,但是對方還有一定的利用價值。

第三,雖然分手了,但對方仍是自己出軌的第一人選。

所以,漂姐覺得,分手後最好還是不要做朋友了。不合適的人,始終不合適,削足適履也無濟於事;利用到曾經愛的人也不放過,心思太壞;為一時刺激,攪動舊情難忘,傷害了眼前人,於心何忍?

祝你早日收穫屬於自己的幸福~


emmmm怎麼說呢,一個還愛著,一個已經放下了吧

當時分開的時候也想從此天涯陌路,各走各的路,結果回學校就啪啪打臉,她突然說要送我畢業禮物,然後就開始各種聊 唉 說真的及時溝通真的挺重要的,和她聊了很多以前的事,沒說的、沒來得及說的都說了,我感覺可能她有點後悔了.....

不過嘛 我無所謂嘍,雖然我還是很喜歡她,也很希望她能回來我的身邊,但是當時她已經有了男朋友,對她超級超級好 特別細節也特別溫柔,不像我 一吵架就冷戰,所以我應該在車底,不應該在車裡 滑稽臉

我當時真的快悔死了,就像李團長這樣

哭成狗了都

但是沒有辦法錯過了就是錯過了對吧,日子總要向前走滴

所以到現在還有一周多一點的時間就要畢業了,前兩天還一起拍了照片,算是給這三年畫上一個完美的句號吧

怎麼說呢,我現在的心態已經轉變了也不會再去說什麼你回來吧我不是從前呢個我了,因為每個人和你相遇總會教會你一點什麼然後再離開,你雖然會很留戀,卻擋不住他要離開的步伐,反正我就是抱著這樣的想法 也沒多少時間了,能陪一天算一天吧,算是對我之前做過一些錯事的補償吧

時光的河入海流,終於我們分頭走

最後希望她可以和她的他長長久久,前程似錦,一生平安吧

至於我自己嘛 emmmm多一些開心,多一點洒脫,自由自在吧哈哈


要不就是不夠喜歡已經放下了,要不就是分手時有一方沒放下,暫時以朋友身份來以退為進,最後就是覺得和對方很合拍,但是因為太相似在一起會吵架還是適合做朋友。


很親密的朋友我覺得是不可能的。

放下了或者愛的不夠深做朋友還是可以的。

真的愛得深是做不了朋友的。

可能看見就想打人或者躲開。

過了很多很多年的話,我倒是相信可以。


我同意這位朋友的話:https://www.zhihu.com/answer/1096097025

我和我前男友現在的狀態就是還是朋友。其實我們倆現在也還有感情,也捨不得對方,但是我們已經不能在一起了,因為有一些矛盾不可調和。

再就是,我們倆在一個社團共事,組織社團活動常常需要合作,在生活上也是需要常常聯繫的。所以我們現在還是朋友。

怎麼說呢,如果他來找我複合,我應該還會同意。因為我們倆啊,真的心裡只有對方啊,還不能避開對方……也就根本看不到別人。


還有一點這個人的位置

可以以朋友的名義

關注 關心

但也只是朋友


分手了能做朋友要麼是因為孩子,要麼因為有共同的利益維繫。如果沒有共同的利益維繫的話,基本做不了朋友,每個人對朋友的理解不一樣,正常人對朋友的情感需求很多,而分手了之後成為朋友也就是打打招呼而已,這樣淺層的交往沒啥意義。


想著以後還可以重來


至少其中一個人還惦記著對方


我和我以前的前女友就是這樣,現在還是很好的朋友,一起討論她男朋友的事或者別的事,我覺得分開還能做朋友是因為感情不深,才導致這樣。如果感情深的話,不是陌生人就是墳頭草


要麼是雙方還有殘存的感情 要麼是雙方有一方真正放下了

雙方感情有殘存還能繼續做朋友是為了有機會舊情復燃 朋友的名義會比戀愛的名義更自由自在 曾經和前男友分手後聊天的話題竟然多了許多 而且輕鬆了不少 聊著聊著就順理成章的和好了

雙方有一方真正放下的情況下 放下的那個人或許是真的安安心心單單純純的想維持一段友誼 而另一個沒放下的要麼借朋友的名義找緩和的餘地 要麼卑微的想以朋友身份佔有ta身邊的一席之地

害 總之不論哪種 如果是雙方共同經歷了一場精神肉體雙豐富的戀愛之後還能做朋友 這段友誼就絕對不會是純友誼 這種分手後的友誼 只能稱之為一段感情和好的紐帶 或是一段感情徹底消散的過度(繞是你想和前任做一輩子的好朋友 你現任也不會同意吧)

扣題 兩個人分開以後還能做朋友是為什麼?

答:心懷不軌唄


幾個因素

1.在一起的時間長短

2.分開的原因

3.分開之後的態度

3.所在的環境

簡單舉例

我的一個朋友在公司認識了一個女孩,後來分開了,雖然兩人不再約會,但是在公司里依舊是朋友,後來女孩找的了新的男朋友,就辭職了,據說他們偶爾會在一起玩遊戲

感覺挺正常的


肯定是有一方還愛著,捨不得放手,只能以朋友的名義去愛,去關心。


要麼有一個愛的死去活來不肯放手,要麼就是一點感情都沒有,多個朋友不好嗎?何必多個敵人,其實看態度就能看出來的。


一種因為還愛著還抱著複合的希望,一種是沒愛過。


因為會想到以後有可能複合,可能會覺得畢竟在一起過,徹底分開也還是捨不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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