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客人借了個共享充電寶,中間其他客人還滿了槽位,然後這個客人回來還不了。


這個問題是我最近經常和別人探討的一個問題。

包括很多酒店的DOR,FOM,甚至EM GM談過這個問題,從酒店成本管理的方向來說,沒有這個責任,而且是為了減少這種責任。減輕於客房特殊化服務的壓力。因為高端酒店在充電設備上的損失,其實相當大.而且,這種損失並不能夠為酒店帶來顯著的收入提升或者名聲的累積。反而會影響到酒店客房清潔部門和相關服務部門的壓力,不光光是酒店。甚至海底撈都已經以共享充電裝置來取代以往的充電線的提供。

但是也有一部分管理者。相當大的比例。他們認為高端酒店作為服務行業的指向標和最高領域。應該滿足任何客戶的合理需求。提供給客戶服務用的充電裝置應該屬於酒店的必備項目。共享充電寶只能作為這種必備項目的補充而不能作為替代。他們認為無論有沒有共享充電寶,酒店提供給客戶應儲備一定量的充電裝置,在充電裝置被借用完畢之後,才應該向客戶說明可以採用共享充電裝置來進行充電處理。而不是率先的推薦客戶已共享充電來解決自己的充電需求。

而就目前實際操作當中來看,入門級全服務酒店已經不會再主動提供,客房提供充電裝置,而會推薦客戶使用共享充電裝置。但入門級以上的標準級則大都備有一定量的充電裝置供客戶租用。

當然入門級全服務酒店以下的有限服務級別,那就更沒有責任和義務提供了。


要看這個共享充電寶在酒店是否有安裝。

如果有安裝,就意味著酒店和這個充電寶的供應商之間有合作協議,協議的目的是為住店客人提供充電寶的服務,因此,酒店有責任來解決這個問題。

但是,酒店承擔的責任是有限的!

但是,酒店承擔的責任是有限的!

但是,酒店承擔的責任是有限的!

比如:提供一個證明,證明客人是幾時來歸還充電寶的,便於您後期找充電寶供應商退費;

比如:臨時幫您保管退回的充電寶,等有空槽的時候幫您插回去;

比如:和充電寶供應商提出要求,在酒店提供一個備用的充電寶空槽,防止滿了之後住店的客人無法歸還充電寶。

以及其他處理方案……

但是酒店不承擔客人無法歸還充電寶的無限責任。

多吐槽一句,這個問題是典型的所謂的新經濟從業者的簡單掙錢思維方式與服務行業中不成熟的從業者管理方式碰撞之後造成的客人困擾。


沒有責任,但可以體現服務價值,簡單點就是撥打充電寶客服電話,告知充電寶編碼,停掉即可,當然前臺很忙時,可以忙完手上的工作在做,服務行業嘛優先提供服務,說不定一些的舉手之勞能給你帶來未知的機遇呢。


得看是什麼問題 你要跑過來叫禮賓代駕 是幫你還是不幫你呢


能力範圍內可以


沒有,幫你是情分,不幫是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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