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將一首歌的曲子另外填詞翻唱那麼那個改編人是算作曲還是算編曲


如果伴奏沒重新編,就啥都沒有,只有填詞。如果伴奏重編了,算編曲,細了說叫改編。旋律由於啥也沒動,所以跟作曲沒半毛錢關係。旋律是作曲,伴奏是編曲。


另外填詞翻唱?這叫侵權。侵犯了作曲者的著作權,如果還公開發布了同時侵犯歌曲版權


這裡面有別人創作的成分


只是改了歌詞的話肯定不算作曲也不算編曲啊

甚至還要考慮會不會侵權?


什麼都不叫,只能叫改編

薛之謙把汪蘇瀧的啞巴改編,只保留了題目和一句歌詞,一樣只能用個「改編」的名號


另外填詞算二創填詞

用原來的主旋律重新編曲算重編曲

如果可以改得媽都不認識,就算原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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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e)


改編屬於衍生著作,須經原曲作者批准,否則就是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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