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現在在新生兒病房 就是因為用了產鉗臉上有傷。頭骨有什麼縫隙但是新生兒這種情況常見。現在還在新生兒病房觀察。產科醫生在手術時並沒有告知要用產鉗。這種情況可以追究產科醫生的責任嗎!


剖宮產的切口彈性沒有那麼好,有時是會用到產鉗,就是助個力,很安全,一般不會造成太大損傷,相信你的寶寶也會很快痊癒。無論何種情況下,用到產鉗,都說明情況比較著急,這個不太可能提前預測的,畢竟不是每個手術都要用到產鉗,所以不會在手術前特別告知,但是看起來產科醫生已經做了自己應該做的事,很負責任了


剖宮產小孩頭娩出是要以切口為支點把頭蹺出來,如果小孩的頭距離切口比較遠,又圓又硬,沒有支點可用,只好用剖宮產鉗,剖宮產鉗跟陰道產鉗不一樣,跟手娩差不多,不會有風險的


生產時候情況隨時變化,九死一生。見過孕婦隻身來生小孩,連入院手續都沒有,錢也沒有交一分錢,直接剖腹產了。然後大出血,在她外地工作的老公未來到之前,子宮都割了。

你簽的同意書上有標明:其他不可預見的情況下,醫生可以採取緊急搶救措施,包括心臟按壓(這會肋骨骨折)等等等等,

孩子生到一半,出不來,手又伸不進去,用鉗子鉗是符合規範的。捂久了,BB會窒息,會腦癱。生到最後關頭,幾分鐘內BB就要出來了,因為那時胎盤有可能在剝離了。所以沒有空問你意見。

以前接生婆,問了保小,直接一拔,把產道和子宮弄到大出血,所以難產而死的女人非常多。


不知道哇,不過用上產鉗了肯定是很緊急啊!不然誰會無原無故的用產鉗。像我生我閨女的時候,也是給我用一個說是進口的吸的,吸住孩子的頭往外拉的(聽說一周內吸的地方會起一個大泡,因為閨女住院了一周,出院的時候已經沒看到)。醫生肯定是根據實際情況而定的。當時還給我切了呢,我孩子才4.8斤,我即痛又恨醫生不問我就直接切了呢!!後來換位一想,孩子情況不好,等我自己生,我又短時間內生不下來,有可能到時一屍兩命或是孩子缺癢變成腦癱或是大人大出血還要把子宮也去了。對比其他的情況,我覺得切了就切了吧。。

我知道剛剛生完,身體的傷痛會加上激素的不平衡,會有怨懟。但是請想一想,現在的結果,已經是很好的了。如果不使用產鉗,生產更長,意外機率更大。後果一對比現在的,就會覺得很幸運【我那會也是的,側切痛了整整半個月,坐不能坐,卧不能卧。半年內偶爾傷口感覺還會扯著痛,或是螞蟻爬著一樣的癢。但是閨女越來越可愛,慢慢的長大,健康。我就慢慢釋懷,只要她健康,那我痛一點不算什麼】


可以追究!產科醫生絕對醫療事故,告他!要賠償,鬧,大哭,弄到了錢就勝利了!


因為產婦各種原因引起的使不上力導致難產,不用產鉗你家小孩就要死了


有點不想回答,或許不夠討喜,因為我的答案是你行你上啊。

好比去吃飯,你要求用筷子吃西餐,就很合理啊。或許是你不會用刀叉,也可能是你以用筷子為榮。但最可能得是去吃個義大利面而已,筷子比叉子好用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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