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最後悔的事,就是和同學合租一套房子,本來以為是知根知底的同學,兩個剛畢業的女孩子,在一個陌生城市打拚,結果沒多久,室友就通知我,她男朋友要從英國回來陪他,要住過來,但是室友每晚加班都到很晚,我跟她男朋友更是不認識,一面沒見過,我真的是左右為難,糾結好久,心平氣和的和室友說了,等她對象回來,就各自分開住,雖然室友心裡不痛快,但是也同意了,這兩天室友在倫敦留學時的室友,也從國外回來了,集中隔離了14天後,也要住過來,說是想找工作,防止要面試,問過居委會,說是集中隔離14天後,還是需要居家再隔離7天的,然後室友的室友說,那我先住朋友那,剩下21天住你家,他說因為隔離了28天再回自己的城市就不用回去再隔離了,我室友答應她了,讓人家過來問我,我凌亂了,都不知道怎麼辦了,天哪,千萬不要和別人合租,這應該是我做過最後悔的決定了,跪求各位,怎麼辦啊,直接說有很傷情份,跟室友之間沒有直接矛盾,跟室友的室友還是朋友


這種事情是最煩的。

你看,明明是他們拎不清狀況,你還要糾結情分。明明自己被別人架到兩難的境地,還要反過來擔心別人。這就是心軟、臉皮薄的人常常會遇到的問題。

以我的話,是不會糾結這些問題的,別人都不為我考慮,我為什麼要為別人考慮呢?不管明說還是找借口,我一定會推掉的。

還有就是,如果真的想做好人好事,也有個前提,那就是不要硬難為自己,不然自己難受是一方面,把別人慣壞了他會覺得你的犧牲理所應當。我給你設想一種情況,如果你拒絕他男朋友搬過來,理由就是怕不方便,這樣你室友也能get到這個點。但是,如果等到他男朋友搬進來以後,你勉強了自己幾天發現實在不行,你再去拿一些生活中的細節去說,別人就會覺得你事多,全然不管你已經犧牲過自己利益的前提。這是必然的,你想想會不會是這樣。

不過,我覺得你既然已經開始糾結這個問題了,那你還有可能就是心軟的那種人……讓你直接去拒絕,你可能會覺得不合適……


你的室友明知道你的態度和想法,卻還是這樣做,就是把不尊重你,不把你說的話當回事。

是她先做的,所以,你有什麼好糾結呢?

就直接拒絕啊。而且,這是哪裡犯得著你室友以外的人跟你說,他們是誰,你認識嗎?有交情嗎?都沒有啊。

你只跟你室友溝通,一次性說清楚。

或者你問問,他們住進來你是可以少付多少房租和水電費……


明確說出來


其實很多事情 你直接說了 後面會方便很多 而且以後你都會覺得當初自己那麼做不委屈自己是很明智的決定 所以 直截了當說


這事沒遇見過,,沒發言權


不太好吧,要麼就搬出去,給你補費用


直接拒絕啊,對方都好意思為難你了,

有什麼不好意思拒絕的。

就算是朋友一個人,也要看是否合得來

還帶上男朋友一起合租,搞笑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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