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快到了,當時由於沒買到回家的直達票,想著先搶武漢到南京的,在南京住一夜,但買好了第二天一早從南京回家的票。今天,看到直達有票了,而還沒有搶到票,因此就取消了那倆訂單,買了直達票,因此需要取消酒店訂單。

但是攜程與酒店都說除了不可抗力因素,不然到期未入住將扣除全款655元。我說了我的不可抗力因素就是我沒有要去南京的訴求了,票就是證據。攜程說如果是學生提供系主任與學校公章再去與酒店協商。

就是不給取消 我知道怪我 可是我提前了兩個多星期退真的想退也怕影響酒店正常銷售。但 就是 無法取消…

所以 我 到底 該 怎麼辦……


不可抗力,是不可預見、無法避免的情況,多見於地震颱風等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等,是真的不可抗。

你這屬於自身原因。

商家的不可取消是系統設置了取消規則,但商家沒法主動同意訂單取消的。聯繫了OTA平臺後,平臺如果願意介入,會聯繫商家徵得同意。

所以,到底是某程不願意介入協調還是商家不願意取消,得分清楚了。

既然某程客服要訂單號,主動配合下唄,看看是不是真的願意介入了,還是給大家看的


首先,嚴格按照平臺的預定規則來講,你的理由確實不屬於不可抗力,是你自己的行程安排與規劃出了問題。如果你的行程安排可能存在變動,那麼你就不應該選擇不可取消類的預定,而應該選擇可取消的普定預定。因為不可取消類的預定,對商家施加了更為嚴格的義務,你預定後如果商家到時沒房,一般是需要承擔三倍賠償責任的。所以,對於此類訂單,商家一般是要預留出房間的,而在預留房間之後到你要退房之間的時間,是因為你的原因導致商家喪失了交易的機會。客觀上是給商家造成了一定的不便。

其次,雖然主要責任在你,你也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但是扣除全款的責任是不是過重?有沒有違反合同法關於違約責任的相關規定?客觀來講,扣除全款的責任有些過重,明顯超出了合同違約30%的責任比例,而且這種做法,還導致了客房資源的浪費,明顯不合理。如果你真的不去住,而也不給取消訂單,那麼商家會不會因此將預留給你的客房繼續銷售?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那麼你可否主張商家及平臺侵權?因此,建議你跟平臺及商家主動協商一下,看看能否在承擔一定比例的違約責任的情況下取消訂單。

最後,如果協商無果,可以考慮投訴或起訴。雖然是你違約在先,但平臺設置的這種違約責任條款是否過重,法律是否會全部支持,還存在一定空間。


這類預付的訂單,很多都是攜程的供應商提供(也就是酒店批發商),他們跟攜程的合作也是有相對應的條款;如果攜程把這種預訂/取消條款的訂單,退錢給你的話;就是攜程自己掏錢了,畢竟後端的供應商,攜程是要去結算的。

所以,就看攜程的客服能夠溝通下來,我估計也是很難的。只能是喫一塹長一智啦,下次預訂酒店的時候看清楚預訂/取消條款;自己的行程不是百分百確認的時候,還是去預訂那種可取消的,這樣也不會出類似的問題。

不可抗力的因素基本上都是地震等等類的事件,這類情況發生可能性小呢。不能


其實還得可以的,只要你給攜程客服打電話,他們會幫你聯繫商家取消,商家同意就會取消,有時候其實是因為商家的後臺沒有許可權取消,可以和他們或者攜程客服好好溝通就可以了


您好,是否方便提供下您的酒店訂單號呢,為您反饋主管處理哦,謝謝

發佈於 2019-08-28繼續瀏覽內容知乎發現更大的世界打開Chrome繼續再想想再想想

能不能取消在酒店不在攜程,如果酒店同意就可以取消,預定時候不可取消是雙方的合同,酒店不給退合法,給你退合情,我們一般不是太晚不影響正常銷售都給退了也遇到過很多大半夜想退的。這種已經影響銷售了,基本不給退!


能不能取消在酒店不在攜程,如果酒店同意就可以取消,預定時候不可取消是雙方的合同,酒店不給退合法,給你退合情,我們一般不是太晚不影響正常銷售都給退了也遇到過很多大半夜想退的。這種已經影響銷售了,基本不給退!


兩年前我就遇到過這樣的事

APP上說了不可取消的酒店 基本確定是不可取消的

當時打了兩個電話 一個給攜程客服 回復我自行聯繫店家商議。第二個打給店家 說了十來分鐘 各種好話 就是取消不了

這種事情只能怪自己。吸取教訓吧,以後訂酒店還是多多考慮那種能改期的。畢竟計劃趕不上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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