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公司崗位合併,你工作能力強,合併後的工作都能做好。另外一個同事是新來的,能力不咋樣,但是討領導歡心。領導讓我們自己決定去留,平時也經常跟新同事溝通,把你晾一邊,像個透明人。留下來後工資會高些,走後要從頭開始,又面臨著生育問題(女,未育,想今年末懷孕);不走,留下來面對這樣的上司又覺得沒勁。


補償給的夠的話,又有offer在手,幹嘛不走?反正遲早要走!!!


跟別人鬧彆扭是在干縮小自己活動空間的傻事.別人怎麼樣別管那麼多就行啦!!反正她又不是你的什麼人,何必在乎她呢!至於這樣嗎?世上什麼人都有,你也不能讓別人都按照你的意願過吧,想開點不就什麼都過得去了.

工作中態度決定一切,生活中心態決定一切!!


可以啊,給的遣散費高,時間充裕能找到下一份工作就OK


先忍著,生完小孩以後換工作。

已婚未育對你換工作不利


最後是能被裁掉。。。拿補償


找到好的退路,果斷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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