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期間,女方給男方轉了幾次錢,分手後,女方起訴男方要求還錢,這合法嗎?
1、這個事情如果女方沒有明確是贈予男方的話,而且男方也沒有證據證明女方是贈予給對方的,那麼男方是需要償還的;
2、最好還是協商處理比較好,如果還不上那麼多可以分期還款。
發佈於 2020-04-28繼續瀏覽內容知乎發現更大的世界打開Chrome繼續張澤榮久病成醫,久官司成律師。法警問我,你不是律師吧,我搖頭,苦笑
看過一個案子,法官根據不同情況做出不同判斷,比如節日發的什麼520 1314什麼的就屬於贈款,沒法返還,有些可能是借款或者其他用途就能要求返還,法官說了算
看過一個案子,法官根據不同情況做出不同判斷,比如節日發的什麼520 1314什麼的就屬於贈款,沒法返還,有些可能是借款或者其他用途就能要求返還,法官說了算
首先要認定的是轉錢的性質認定,是否屬於贈與?是否有借款的意思表示或者註明,這是根本。
可以以不正當得利起訴他
需要看轉的錢是贈與還是借款,需要相關證據進行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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