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負盈虧,你要知道很多中小私企由於疫情導致公司倒閉,導致員工下崗,導致原本要還房貸的人一下子還不起房貸,車貸……,誰負責?

沒人負責,最後還是得自己負責


首先「負責」的提法是有一點問題的。

什麼是「負責」——擔負責任。那麼什麼是責任?

法律上是這麼解釋的:

責任指個體分內應做的事,來自對他人的承諾,職業要求,道德規範和法律法規等;又或指沒有做好自己應盡職責,而應承擔的不利後果或強制性義務。

而在災害面前人人平等,沒有人需要為災害負責。

因此題主可能更想問的是:災害造成的損失由誰來承擔?

大部損失分造成的由企業主自己承擔,因為這是創業的風險,不能只想盈利的可能。

少部分各級組織已經開始給予各種支持和幫助,但不一定是直接發給企業主現金的方式。

同時,幾乎所有相關利益者都主動或被動承擔了部分損失。

在創業時很多人想到了盈利,但沒想到風險,最多想到了經營不善導致虧損的風險。其實各種風險遠比這還要多。

比如行業整體經濟形勢下滑、供應鏈上下游出現問題、災害等其他不可抗拒力的風險。

其中「疫情」就是一種災害,包括在最後。

當然,有一些災害是可以通過保險避免的,比如火災,大部分保險公司都有對企業的火災險,但也不是想上就可以上的,需要企業經營範圍、環境都通過保險公司的確認。

否則對於很多長期髒亂差的企業,火災的風險非常高,沒有保險公司願意買單。

疫情算是一種比較特殊的情況,和地震、洪水等不同,它其中客流減少的因素既有被上級命令要求的,也有客人們因為恐慌等不願意到店的。

所以,在評判損失的時候,各級組織也會積極提供幫助,比如新聞目前已經報道,有的地方出現了給民眾發放餐飲補貼券。

還有的地方已經公布減免企業主給員工的的社保壓力,或減免商戶的租金。

這些都是在幫助企業減負和補償部分損失,並不是只有給予真金白銀才算負責。

其實,承擔損失的還有所有的利益相關者,比如員工、業主、供應商。

員工在疫情期間無法上班,很多企業減免薪水或不發獎金,疫情過去之後員工上班也需要承擔更多的風險。

很多租戶業主已經主動給無法營業的商戶減免了租金,或者協商後免費延長租期。

更多供應商因為企業停擺,無法繼續供貨。

這些都是所有利益相關者們共同在承擔災害帶來的損害,並不是只有企業主。

災害面前,人人平等,沒有人需要為災害負責。造成的損失大家一起承擔,企業主多承擔一些,畢竟這就是創業的風險,其他人一起提供支持和幫助,這才能共同扶持渡過困難。


各負其責,還能怎麼辦?國家全包了?不可能。


自負盈虧。因為我們是市場經濟。換句話而言,在經濟發展好的時候,餐飲店和網吧的盈利是非常可觀的。他們既然享受了經濟發展好時候的紅利,也應該承受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疊加經濟下行造成的損失。

國家下場救市,是為了保證就業率,或者說是讓更多的企業活下來,讓更多的人擁有工作,能夠活下去。但這不意味著需要對中小企業的損失負責。


當然是自負盈虧

國家沒有義務保障當老闆必須賺錢


國家負責的已經夠多了,這種情況只能自負盈虧了。所以在經營的時候一定要準備好充足的現金流,只要能挺過去捲土重來還會是一條好漢!


我個人認為分兩種關門

一種是因為疫情本身導致的營業收入下降和倒閉

這種需要自負盈虧。國家有可能會對受影響的行業進行相應補貼或其他政策照顧

另一種是因抗擊疫情需要,被勒令停業的

這種應當由政府給予相應的補償


沒人負責,這些虧損都用來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負責了


自負盈虧。目前我們就是這樣。國家的稅照舊收,各樣保險也是一樣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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