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分,但是有的男方和男方家庭是不會同意的。這和收不收彩禮沒有關係。

我有個鄰居,家庭條件很好,只有一個獨生女兒,女兒是自由戀愛的,男方是她的大學同學,男方原生家庭條件不太好,很普通,和鄰居家比還是有點差距的。當初鄰居一開始是反對的,後來她老公覺得對方條件差點也好,這樣女兒不受委屈,也可以和他談談多生個孩子隨女方姓。鄰居夫妻是抱著這樣的想法同意他們結婚的,當時女兒也是知道的,但是女兒呢沒有和女婿正式溝通過,就是隨便提了一下,女婿當時表現不願意,女兒覺得這事以後慢慢談,不是大事,先結婚再說。這兩人就這麼稀里糊塗結婚了。婚後兩年生了頭胎是個兒子,鄰居覺得第一胎隨男方姓應該的,所以這事也沒有扯開了談,相安無事,過了3年,催女兒生了二胎,是個女兒,鄰居兩口子正歡天喜地準備給孫女取名字時,女婿跳出來了,說不同意。岳父岳母傻眼了,覺得女婿是白眼狼,當初條件差,同意他們結婚,婚後岳父母出錢出時間,他竟然連孫女隨姥爺姓都不願意。女婿那邊也委屈,覺得自己的女兒就該隨自己姓,當初自己也沒有答應,隨姥爺姓自己特別丟臉,接受不了,後來雙方吵得不可開交,女婿搬了出去,希望老婆和自己一起搬出去,老婆糾結很久後,站在了自己爸媽那邊。於是夫妻兩個變成一個城市的分居。又過了幾年,男方一個人在外面打拚,竟然混了出來,年薪差不多有兩百萬,自己也買了房子,婚不願意離,女方也不想離,女方時不時帶孩子過去住住,大部分時間住自己爸媽家,因為父母會幫她帶孩子。雙方到現在都沒有妥協,岳父母和女婿已經老死不相往來,幾年沒見過面了,互相堅持不讓步,這樣的結果是,小女孩馬上要上小學了,竟然沒有上戶口。就因為和誰姓大家協商不到一起。

對於和誰姓,有些人無所謂,我有個朋友生了兩個女兒,就一個和爸爸姓,一個和媽媽姓,雙方都無所謂。還有一個朋友也是獨生女兒,她爸爸也是很想外孫有一個和他姓,他要求女兒找男朋友的時候能接受這個是必要條件,後來女兒找到男朋友,他就特別慎重的提出來這個問題,約親家見面,特別正式談過,所以生了孩子後,雙方因為提前協商好,都沒有矛盾。

怕的就是以前沒有協商好,雙方又特別固執的,誰又說服不了誰。這個觀念很多人是刻在骨子上的,是執念,就和很多人一輩子一定要生個兒子一樣,不生他就覺得他這輩子活著沒有意思,很多男性覺得孩子和自己姓也是執念,覺得自己孩子不隨自己姓就是對不起祖宗,就是孬種,沒本事的男人,他們根本不是你勸勸就能好的。

孩子,法律和父親,和母親姓都可以,但是實際上,中國這麼多年傳統在那裡,難免有比較傳統比較固執的,如果你和你的父母有這樣的想法,應該在和別人戀愛初期或者相親時候明明白白的提出來。對方如果不介意,皆大歡喜,介意的話,趁感情還淡,趕快換人,不然害人害己。其實我鄰居女兒女婿本身感情不錯的,好好的日子因為一個姓氏的搶奪過得一團糟。


如果我是男的,不會覺得過份,但是很多男人覺得自己娶老婆生孩子,累一點苦一點能接受,孩子隨老婆姓不能接受。找個能接受的人結婚吧,我個人覺得孩子姓啥無所謂。


按上海這幾年的通行標準 在婚前 雙方都是獨生子女的前提下 約定好:第二胎不論男女都隨母姓 改外公外婆為爺爺奶奶 女方父母承擔這個孩子從出生到成年的一切費用 而且 本來就沒有什麼彩禮不彩禮的 雙方各辦各的婚宴 兩邊都裝修新房 那你看看你的要求算不算合適呢?


不過分啊,兩個都跟女方姓也不過分啊。

問題是我覺得不過分沒用,得你老公覺得不過分才行。


任何人想要求別人突破常規,合不合適完全取決於別人同意不同意。

去舉個最簡單的例子。我小時候樓下水餃三塊錢30個。但是我吃不完30個花,三塊錢又很浪費,於是我找老闆商量,我能不能吃20個給兩塊錢。。。老闆就給我上了人生中很重要的一課,我們這裡餃子一鍋就是30個,下20個也要開鍋不賺錢,我們本來是不賣的,但是考慮到你是個小孩子,我們就照顧一下你吧。。。

看到沒有,老闆同意是情分,不同意是本分。你少要餃子並不一定能少給錢,人家完全可以連餃子都不賣給你。

所以現在你應該有答案了吧。

除非你能給對方開一個讓他無法拒絕的價格,否則我的回答就是不合適。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