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擾是最後的溫柔


1. 相濡以沫, 不如相忘於江湖。

2. 明白不適合, 所以理智佔上風的時候決定了分手,但心裡其實還是愛的, 怕感情佔上風的時候又變舔狗求複合。所以趕緊刪了, 躲開, 眼不見心不煩。

3. 真的是噁心對方了, 不想再聯繫, 看到都覺得眼睛疼。

4. 為了僅剩的尊嚴。

其實本人覺得分手的情人是做不回朋友的,除非一方想留著做備胎, 不然不刪留著過年么。


可能有愧疚吧,真正的放下都是悄然無聲的


因為變成陌聲人是最舒服的處理方式,互不打擾,互不遇見。


同問,我覺得會很尷尬,我過得好或不好都不想你知道。


刪掉聯繫方式是怕自己忍不住再去找,即使知道結果可能是重蹈覆轍。

不想見面可能也是這種心理吧。剛分手怕見到人情緒失控,後面漸漸走出來,便是不想見到這個人。回憶再美好,也只是回憶,與這個人是丁點關係都不想再有


和平分手應該還好,見面了應該還能打招呼

但是都到刪好友的地步了,應該就不怎麼 和平

況且好友都刪了,見了面能幹啥,打個招呼都尷尬,所以見了都繞著走

就好比如,你大張旗鼓追了一個人很久,最後TA和別人在一起了,你還會繼續大張旗鼓的追TA么?不覺得尷尬么?還會見了TA上去噓寒問暖么?

答案自然是 不會

那既然 追都沒追到都會這樣

那 愛過(愛著)或是恨過(恨著)怎麼能裝作沒事人,繼續做所謂的朋友呢?


因為很討厭他,恨不得讓他從自己跟前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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