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1個月大的孩子4月20號在南方醫科大學珠江醫院PICU住院,到現在治療一個月了,病情沒有好轉,醫生說他沒有更好的治療方案了。遂想轉院到更好的醫院進行治療,但是醫生卻說要自己找要轉院的醫院和聯繫方式,我說想轉省婦幼或廣州市兒童醫院,醫院醫生說沒有聯繫方式,不幫忙找聯繫方式,要患者家屬我自己找需要轉院的醫院和聯繫方式!醫院之間不是轉院的聯繫方式?還要自己找聯繫方式?


並沒有,醫院沒有權力要求患者轉到哪個醫院去,全權由患者及家屬決定,我們只能給個意見,比如基層醫院往市三甲醫院轉這種的,而且醫院急救車原則上只能進不能出,要動用急救車必須有醫院領導同意才行,我們這邊的做法是由患者打120給上級醫院,上面的救護車到我們醫院來接診病人,其他地方就不懂了


沒有責任

正規的轉院至少要符合以下條件:

1,當地醫院治不了,且有明確的轉院方向。

2,目標醫院醫生親自前來會診或是利用遠程會診等手段溝通,明確病人轉院有治療價值,轉院過程中的風險可控。

如果條件不具備,至少應該讓病人家屬攜帶病歷資料請目標醫院的醫生分析是否可以收治。而不是讓下級醫院醫生去跑腿承擔聯繫轉院的義務。

我國實行的是分級診療制度,上級醫院沒有義務接收下級醫院來的病人。所以如果要轉院必須自己聯繫上級醫院。一般可以請主治醫師動用私人關係打個電話,這樣效率高點,但是題主說醫生也表示沒辦法。那就只能自己去上級醫院跑了。

題主可以先給上級醫院打電話,說明情況,如果醫院有床位,一般是會接收的。然後辦理出院手續,再到聯繫好的醫院辦理入院手續。但是,這樣對醫保報銷可能有影響而且非常繁瑣。

更簡便的方法是:直接在微信上操作聯繫上級醫院

點擊支付——城市服務——看病就醫——急救服務,然後在微信平台提交你的轉運需求。

當你提交轉運需求後,平台客服會致電你,進一步了解病人情況,最後會給出一個最優的轉運方案。這種方案的優勢在於騰訊的大品牌和大平台做背書,患者家屬不需要把精力花費在尋找和對比轉運機構,以及確定上級醫院的床位資源上,大大提高了醫療轉運的效率。

發佈於 2020-08-19繼續瀏覽內容知乎發現更大的世界打開Chrome繼續袋熊樹袋熊樹窺視自己的內心,感到無比的恐懼

查查十三項核心制度裡面的首診負責制度就大約知道了。

病情需要轉上級醫院的,按照雙向轉診制度執行。

這裡出來三個問題,什麼算「病情需要轉」?什麼算「上級醫院」?什麼叫「雙向轉診」?這些都可以問度娘。

所謂「病情需要」,是指為了治療必須使用某項技術。如果醫生認為你的問題不是做了某項治療就能好的,單純是病情複雜嚴重只能做到目前這種程度,他就不會建議你轉。現在題主你的情況顯然是這一種,不是醫生建議你轉,而是你對效果不滿意要求轉。

什麼叫「上級醫院」?按照國家的分級,最高等級就是三級甲等醫院,珠江醫院屬於這一等級。行政意義上,它沒有上級醫院。所以也不存在通過雙向轉診從珠江醫院轉往更「好」的醫院一說,反倒是可能存在轉往下級醫院(對於廣州就應該是花都區醫院、越秀區醫院之類了)的通道。

所以答案是,沒有這個責任。

話說換個醫院很難嗎?想去省婦幼自己打個電話去那裡的急診科說明情況要求出診,向對方了解他們picu還有沒有床,願不願意接收----如果人家願意收就會進一步聯繫溝通,然後出車,這邊辦出院就好了嘛。


查查十三項核心制度裡面的首診負責制度就大約知道了。

病情需要轉上級醫院的,按照雙向轉診制度執行。

這裡出來三個問題,什麼算「病情需要轉」?什麼算「上級醫院」?什麼叫「雙向轉診」?這些都可以問度娘。

所謂「病情需要」,是指為了治療必須使用某項技術。如果醫生認為你的問題不是做了某項治療就能好的,單純是病情複雜嚴重只能做到目前這種程度,他就不會建議你轉。現在題主你的情況顯然是這一種,不是醫生建議你轉,而是你對效果不滿意要求轉。

什麼叫「上級醫院」?按照國家的分級,最高等級就是三級甲等醫院,珠江醫院屬於這一等級。行政意義上,它沒有上級醫院。所以也不存在通過雙向轉診從珠江醫院轉往更「好」的醫院一說,反倒是可能存在轉往下級醫院(對於廣州就應該是花都區醫院、越秀區醫院之類了)的通道。

所以答案是,沒有這個責任。

話說換個醫院很難嗎?想去省婦幼自己打個電話去那裡的急診科說明情況要求出診,向對方了解他們picu還有沒有床,願不願意接收----如果人家願意收就會進一步聯繫溝通,然後出車,這邊辦出院就好了嘛。


醫院之間哪裡來的轉院聯繫方式?

可以理解提問者的心情,但是醫生能做到的是盡他自己的能力幫你解決問題,他覺得沒有更好的辦法了是他認為不能耽誤了你,能做到這樣已經算是有良心的醫生了,你還指望他幫你找到下一家治療醫院?這是個啥想法?就算醫生知道下一家醫院某些醫生或者醫院的聯繫方式,他說不說也是他的權利吧~沒有義務替你解決這個問題吧~何況有時候醫生真的不清楚別的醫院的具體情況,你讓他怎麼推薦?怎麼幫你轉院?


作為一個癌症晚期患者家屬,過來人告訴你。

首先醫院之間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轉院。治療效果不好,也可以請大專家來會診啊。

所謂的轉院都是A醫院出院,B醫院再辦理住院。如果病人情況比較危重,是可以幫忙急救車運送(費用自理)。

出院了是不是還要負責別的醫院怎麼治療嗎?如果您對二次住院的醫院治療效果不滿意,那醫生是不是還要幫您聯繫下一家醫院?以後生老病死,紅白喜事醫生全包了?不然就是不負責,醫德有問題?

另外,也沒有相應規定和辦法出台,怎麼操作呢?

打個比方,如果您想去美國梅奧診所看病,那是不是醫生得幫您聯繫梅奧診所呢?

看病這種事情,有看的好的,也有看不好的。不然不會有死人。別動不動就貼上醫療事故的標籤。自己該乾的事情自己做。蠢+懶,鑒定完畢。


你是孩子的父母啊!!!醫生又不是!!!

孩子治療沒有效果,醫生也說了沒有更好的辦法,你不趕緊自己去找醫院,找專家,還有空想著來知乎撕,還加了醫療事故的標籤。

如果醫生給你推薦了,估計你後面會訛人家。


那是當然的了,醫院只有你在這個醫院治療的責任,你去別的醫院。那就不是這個醫院的責任了

到時候反手來一個利益輸送投訴,那不是爽的不要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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