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作為表演性質取悅觀眾為主


差不多吧,你可以這麼理解。

明星用替身、摳圖和打遊戲用外掛差不多,明明是你的本職工作,你卻用一些省時省力的方法去替代並獲得相應的成就和獎勵。


與其說是演員用替身,不如說是運動員使用興奮劑、作家抄襲他人、學生考試作弊吧?

換句話來說,都是採取了不正規手段取得了原本得不到的成就。

如果說是明星替身,我覺得主播這樣一種情況更貼切:解說。

一個人打,一個人講解。

觀眾們都懂,說話的人和玩遊戲的不是同一個,也能接受這種情況。


有啊,用替身能賺來money,不用替身也是賺到那些money。自己還不用受傷,何樂而不為。遊戲主播就不了,不開外掛,他打也許就不會很好了,如果打的不好了,我的舍友就沒有信仰了。
瀉藥沒區別 有打遊戲實力的人不會去開掛。有演技的人 會靠實力讓觀眾認識自己


不懂遊戲,什麼是開掛不清楚

我覺得替身演員跟司馬怡代打差不多

開掛應該理解為運動員使用興奮劑;學生考試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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