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劈腿了,只有兩種情況可以理解。

第一,一方遭遇了重大傷害,失去了生活能力,比如常年癱瘓在床,另一方常年照顧身心俱疲,這時候為了解決生理的需求,又或者是遇到志同道合的人,心猿意馬,走出了那一步,這樣的情況,在我個人的理解中,是可以接受的(這裡可能有人會提出不同看法,歡迎探討)。

第二,是一方常年過無性生活。由於配偶常年以各種理由拒絕性生活,導致另一方欲求不滿,但限於現實情況,例如孩子、經濟等等,無法改變婚姻的狀態,這樣的出軌,我個人也認為是可以接受的。

人非草木,孰能無情?《土地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耕地,一年以上未動工建設的,應繳納閑置費;連續二年未使用的,政府無償收回使用權。土地被閑置兩年都允許收回,更何況是一個活色生香的人呢?

除開這兩種情況,就只有一個解釋,他本質有問題。

要麼因為不成熟,不想承擔家庭的負擔;要麼玩心未退,只想風花雪月,無心雞毛蒜皮;要麼貪新忘舊,有新人忘舊人;要麼嫌貧愛富,找到高枝兒就要飛……總結下來,不就是自私嗎?


本質不壞,也不能為他出軌做辯護,出軌就是自私,無論在外人眼中他有多麼的好,多麼的善解人意,那都是針對外人,而不是被背叛的原配。

很多人都是以他孝順父母、會做家務,人品不壞來幫他開罪,覺得他本質不壞,只是一時鬼迷心竅,被小三迷惑了。是原配的咄咄逼人,不善解人意才把他逼到出軌的地步,這些都是謬論。

和原配婚姻出現問題了,可以溝通啊;和原配沒有感情了,可以說再見,再去追求真愛啊!打著婚姻出問題出軌的人比比皆是。但是,有多少人是想過要離婚的,都是為了想要三人行。因為碰到過的姐妹,他們的丈夫都是這樣,被發現出軌後,極力否認,並且甩鍋,實在否認不掉的,就把責任推卸給小三,這樣的人不就是自私自利、沒有擔當嗎?

但是,現實中,很多人都會覺得出軌的人本質不壞,因為他對朋友仗義,對父母孝順,對孩子關愛,只是犯了一個錯誤,為什麼就揪著不放,覺得他是個大壞蛋。前夫也說過:我只是犯了一個錯誤,難道就要判我死刑嗎?

為什麼覺得他自私:

1.只關注自我

夫妻之間或情侶之間出現問題,通過出軌解決問題,只會越來越糟糕。他們出軌,只在意自己的身體慾望,從來沒有考慮過他人感受。

2.不在意他人

原配發現他出軌後,很多人都是崩潰哭泣的,但是出軌的人卻無法感同身受,他只會逃避,只會忽視你的感受,甚至不會安慰你,反而覺得你很煩。而那些表現出來後悔的人,往往也是因為被你發現他出軌了。

3.推卸責任

出軌的人就好像一個學校畢業出來的,出軌後說的話也都是一樣的:你不關心我啊?你只愛孩子啊?你眼裡沒有我......總有姐妹會發現他們的丈夫說過同樣的話,就像同個老師教導的。

這就是完完全全的沒有責任感啊!一旦出軌,家庭可能面臨解體,孩子可能會成為單親寶寶,家庭收入可能下滑,原配可能身心健康出現損害,這些他們都沒有想過,只為了自己所謂的真愛與新鮮感。

他們永遠不知道原配哭了多少個夜晚,永遠不知道孩子受到多大的傷害,永遠沒有想過周圍親人的悲傷?但是,他們都可以知道,只要他真心實意認識的自己的錯誤,真心悔改。可惜,他們都沒有,他們不想知道,這隻會帶給他煩惱,因為他們自私!


出軌的人,沒有任何價值去愛?這也不是一慨而論的,我認為無論是男還是女,一貫與多個異性出軌成性,此類人是道德敗壞,男人自以為有錢,用金錢去玩弄異性,女人為貪圖享受,用顏值和身體作資本,出軌對象只要滿足她需要,到處和異性濫情,上述兩種男女確實,像一堆狗屎一樣,沒有所愛的價值存在,當然也就是自私的。

但有些男人在家裡,得不到妻子關愛,妻子不顧孩子不顧家,有時間就往外跑,約網友濫情,家成了她的旅館,男人與同病相鄰者出軌,抱團取暖尚可理解。

女人在家男人對她莫不關心,不重視她的存在,她孤獨寂寞,她出軌也能使人理解。

為此出軌男女,也應該分類區別,上面兩者還應該有愛存在的。


這是一種愛好,與自私沒有多大關係,就像有人喜歡吸煙,有人喜歡打麻將。


肯定自私,但他肯定不是僅僅在出軌這一件事上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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