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男友經人介紹認識,彼此都有種相見恨晚的感覺,對我也好,愛粘著我,過年之後準備去他的城市工作,但是又覺得同居的話顯得自己很隨便,不知道該不該走那麼近


最好就不要,一年後再說


一個蘋果比方100塊一個,被人咬了一口,就只值50。而你並不知道他是不是你以後的那個人。這麼早同居只能讓你變得不值錢,無論對他還是對誰。


可以啊。只要你和你男朋友都覺得應該同居了就沒問題啊。

四個月說短是挺短的,慢熱的人可能一兩個星期約會一次,四個月還都沒還好了解對方,一般人的確會覺得是不是太輕率。

但合拍的人,天天見面經常一起行動的人,四個月也不短了。

注意點與其放在「其他人怎麼看」,還不如仔細檢查一下到底是不是「太輕率」?

我覺得小情侶討論過這幾點,達到共識的話,同居沒問題啊。

1. 為什麼同居?

因為想天天見面?即使吵架了還是想在一個屋檐下?

2. 同居的目標是什麼?

想試試體驗一下合不合適走入婚姻?那什麼程度算是可以結婚了?什麼程度算是可以分手了?

3. 同居的時間期限?

兩年然後分手不然結婚?一輩子這麼同居下去也ok?

4. 同居的財務分擔?

一起開個賬戶?每個月對半結算?按開銷種類各自分擔?有沒有時間結算?什麼算什麼不算共同開銷?

5. 家事分擔?

輪班做家務?按種類分配?工作忙的話請阿姨還是將就一下?

6. 親友問起來,怎麼回答?

喜歡所以同居?兩個人一起開銷划算所以同居?能一起照應所以同居?

7. 萬一吵架吵得很嚴重的時候怎麼辦?

可以去哪裡暫住一下冷靜冷靜?

8. 其他共同生活習慣?

要不要養寵物?可不可以往家裡招待朋友?

前期考慮多些,心理踏實,人家質疑你怎麼這麼快就同居,你也能心安理得的懟回去,不快啊!


謝邀

你對能否與男友合居的標準是「經常黏著你」「對我也好」。知乎經常有人在講,先說是不是再來說為什麼,首先:

1.四個月,想請答主思考一下四個月的時間能證明什麼呢?你又是從哪些地方看出他確實有愛你的表現,願意與對方相伴一生的意願呢?就僅僅是黏你(大多數男性在戀愛初期都是這個樣子)。

2.不知道在你的認知觀點裡,合居是代表著什麼?在你男友觀念里合居又是什麼?(決定相伴一生?)(已經對彼此都非常信任了解?)至少在我看來,合居意味著彼此要為以後未來考慮了,不僅僅只是情侶的身份,更多的思考的是結合。

以上:希望能慎重考慮,如果男方急於要求合居,那麼一定有著深刻的背後原因。人生其長,以後會遇到很多各種各樣的人,不期而遇的愛情 會讓人缺少理性。但記住無論發生什麼,記得保護好自己,要把自己託付最值得愛的人,祝好。


不該,太快,還沒有充分的了解啊


我認識一個男生跟他女朋友認識兩個月同居了


不滿一年就不要。真正愛你的男生,即使跟你開了房也不會跟你那個。沒有為什麼這就是一種道德,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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