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工資幾乎是我的一倍,昨天我生日發了99.99的紅包我沒有收,今天找我借兩千,上上周說沒錢交他的房租,說借一千五,本來說見面了在討論,結果他還沒來就自己交了,說我不給他借,這次又是兩千,我平時可沒花過他什麼錢,這種情況事情怎麼解決?


不借,然後分手


讓他滾


作為一個男人,連自己都養不活,生活費房租還要靠女友養,簡直是恥辱,還是不是男人?我覺得你不要再借錢給他,一個男的,連生活費都能付不起,也不像是能過日子的人。姑娘,他經常借錢的,如果不是什麼大事的話,無非是想讓你多付出點,讓你不捨得割肉把他踹開,讓你為了錢都忍下來。對一個人付出的越多,越容易陷進去,你可以再觀察一段時間,但不要再借錢給他,那天把你甩了,就不好把錢要回來了。沒結婚,沒領證,那天說跑就跑了,人心難測。多為自己考慮,留好證據,方面後面起訴他


救急不救窮,有一就有二,主要看他借錢幹啥


沒錢啊,今天買口紅了,明天買香水了,大後天對報了雅思托福,花錢的地方多著呢,投給自己不好投給他,讓他變成」」女友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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