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第一本日記,扉頁上自己用圓珠筆寫著:因工作需要而買。

1998年某月某日:大意是為我認為未來社會英語和計算機是最重要的,以後一定要學好這兩門技術。(當年小學開了計算機課,自己用硬紙板按照1:1比例做了一個紙板鍵盤,練習指法,又暑假背了五筆的口訣,後來當了計算機課代表)


每個人都有自己無法直視的黑歷史。

人不中二枉少年。

對一個人最殘酷的精神刑罰,就是把他綁起來,然後把他十多歲少年時的日記,一行一行的讀給他聽。


最近在一堆書里找到了以前的日記和各種小紙條。

完全無法直視自己上學時寫的日記,現在只要一打開看到裡面的任何一句,我的內心都在顫抖,在咆哮啊啊啊,看得我面紅耳赤。

最後我還是決定忍著羞恥感把它看完,然後燒掉。


看到以前寫的分手日記,現在看到感覺就是烏雞鮁魚~


11111感覺有點恍惚,感覺如果不是那麼認真想談個一心一意白首到老的戀愛,只想玩玩的話,現在應該不會被傷害吧。

翻到一個類似於「想和你一起的100件事情」:

然後就是類似於《原諒他77次》里的小事記錄,居然是四月份的:


感覺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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