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查詢得知圍標投標項目金額大於兩百萬元,就屬於嚴重違法會被判刑。現在公司參與圍標的的項目的所有單位的標書都是我做的。然後公司所有項目都是這樣,通過圍標定下來的。


《刑法》 第二百二十三條規定 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集體、公民的

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三條規定 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的,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的,中標無效,處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並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注意,這都是針對主要負責人的處罰,輕則罰錢重則坐牢。如果不是主要人員,問題應該不大。

發佈於 03-15繼續瀏覽內容知乎發現更大的世界打開Chrome繼續龍小招龍小招築龍智慧招標採購專家

這個一般是投標主體單位的責任,和你沒多大關係。


這個一般是投標主體單位的責任,和你沒多大關係。


沒必要,這個是目前全國大部分招投標的行情。


一、先說結論和答案

先放一萬個心,這個事情對你沒有任何影響,也跟你沒有什麼關係,即使是追究責任也追究不到你那裡來。但是辭職是應該的,為什麼?因為在這樣的公司,你成長和職業發展是有天花板的,這份工作對你未來發展沒什麼好處,對你未來的成長和提升也沒有什麼幫助。

二、為什麼呢,我們來分析一下

首先要明確一下,你們只是參加正常的投標活動,只是運氣不好沒有中標而已,一般來說,民不舉官不究,正常的情況下,誰會來追究你們的責任呢?

即使是有要追究責任的行為,但請記住天塌了,還有個子高的頂,有你們的老闆,還有管理層,經理,還有實際去參加投標的人。

如果你只是一個做標書的文員,還追究不到你那裡來,換句話說,你還不夠格,達不到標準;但有一個前提是你沒有被老闆騙,把你備案成為公司的法人、管理層、經理等職務,如果有的話,就要麻煩一些。

三、其次,為什麼建議辭職換行?

剛才說了,責任追究不到你那裡去,但是建議你還是辭職換一份工作,不用換行業,就做招投標就好,有做標書的功底,找一家正正經經做項目的公司不好嗎?發展的路徑還相對比較多,而且縱向發展、橫向發展都可以,甚至心情好還可以跑到甲方公司去做招標專員也行,如下圖所示。

具體的招投標專員的職業發展路徑,可以參考答主的另一篇回答,關於這個問題裡面有詳細的介紹,傳送門:招標和投標哪個工作更有發展?

投標專業的工作內容情況和行業發展的關聯性,可以參考答主的另外一遍回答,傳送門:有沒有做標書的同行?

好了,問題就回答到這裡,覺得曉哲說得有道理、對您有幫助和啟發,歡迎大家留言、點贊、關注,支持一下曉哲;覺得還有可以溝通商榷的地方,歡迎大家在評論區留言批評指正。

另外曉哲開了一個專欄叫「大客戶銷售的那些事」,以後會在裡面持續更新一些大客戶銷售、大項目銷售、招投標以及與這個行業相關的小故事,這些都是曉哲親身經歷趣事,想了解大項目銷售行業的朋友可以看一下。

1、曉哲說:十拿九穩的項目被搶,提出投訴質疑,反被列入黑名單,為何會這樣?

2、HR:你沒有讓我眼前一亮,神回復:眼前一亮?搶過你家項目算嗎?

3、參加項目投標,惹了眾怒,差點被圍攻,崩了心態,只好辭職改行(一)

4、參加項目投標,惹了眾怒,差點被圍攻,崩了心態,只好辭職改行(續-結局)


和你沒關係


看的出,你是非常清楚圍標是違法的,所以……

我只能告訴你:風險非常非常大,當一件事的風險大於收益時,誰都知道該怎麼選擇


得比較,有更好的選擇再說


從你問出這個問題開始,你已經可以離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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