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末清初做百姓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宁做盛世狗,不为乱世人
要看在哪里当百姓。给几个选择
1.四川成都 2.江苏扬州 3.北京 4.上海嘉定
答案是,都不要选。
在这种大的改朝换代中当百姓,简直是命不好。你甚至还得剃发易服,梳个搞笑的金钱鼠尾辫。
活著
连年大旱,缺粮少食,明朝廷又不断加税,活著是一种奢望,吃人吃土,这是西北。
风调雨顺,面临地主,朝廷,宗族多重剥削,给人当牛做马,生活依旧困苦,迫不得已还得典卖自己。
兵危战乱,先有农民军劫掠,后有明军屠杀,再来清军屠杀,百姓又能躲得过几次。
好不容易等到清朝建立,清初各种起义又是避无可避。
不知旧社会恶,那知新社会好。
在经历:
旱灾
寒灾
水灾
兵燹
蝗灾
苛捐杂税
饥荒
吃树皮
吃土
吃老鼠
吃老鼠囤积的粮食
吃死尸
吃人
被地主 勋贵 富户 父母 亲朋 自己典卖成奴婢 奴隶
生不得食 死无葬地
好不容易死了,腐烂的尸骨还要被啃食 焚烧
那么你会觉著:
日尼玛仙人板板!!
劳资下辈子凡是个活物喘气的,一概不当,就投胎做个石头,砸死这帮子两条腿的狗日的玩意儿!
宁为大明鬼不做鞑子奴
没有发型自由
一个黑暗结束了,一束光闪过,然而,更大的黑暗却降临了…
被明军和鞑子争先领作军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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