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呀。

不以結婚為目的的談戀愛不就是耍流氓嘛!


這個男人不值得依靠,在一起3年了都沒有想要組建家庭的意願,女方請離開他(只站女方角度說話)


家裡都催了,還不準備跟女方結婚,那確實可以分了


在一起


根據當事人的想法下決定


是沒愛上吧。俺也曾愛上一個人,願意拋棄一切去換跟她在一起一年兩年。

你不成婚,無非是瞧不上人家罷了,一邊享受著,一邊觀望著。吃碗看鍋。

結婚是大事,要慎重,建議仔細估量下你還能不能找到更好的。有更好的可能,抓緊時間,趕緊離開,要是覺得沒有,那抓住機會,趕緊結婚。


如果不是富婆,娶同齡的不好嗎.


那要看兩個人是不是真愛,真愛的話可以,不是真愛的話,存在一點問題都是未來離婚的導火索。


明顯的不結就分啊,36歲不小了,經不起折騰


真的愛上了,就不會問這個問題。


催婚?那就結啊,怎麼離婚了是不能再婚嘛…


不是真愛就分吧!反之就在一起吧!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