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溫總是在37度多,考慮可能存在發熱,因為正常人的體溫一般為36至37攝氏度左右,體溫達到37.3至38攝氏度,就稱為低熱。臨床上,體溫升高主要見於感染性發熱,各種病原體,如細菌,病毒,支原體,立克次體,螺旋體,真菌,寄生蟲等引起的感染,感染的部位可見於肺部、腹部、泌尿系統,也可由於非感染性疾病引起,如無菌壞死物質的吸收,風濕熱,結締組織疾病,甲狀腺功能亢進,廣泛性皮炎,魚鱗病,慢性心力衰竭等原因引起。


因為他們的提問刻進了你的肌膚。


這是進化的結果,體溫與新陳代謝是有關的,新陳代謝與壽命是有關的。而免疫系統也與溫度有關。所以,我們正在進化一個適合我們的溫度。使壽命 免疫系統都打到一個平衡。


人類如果不是生命,就不用維持生命適宜問題了。人類就可以不用維持體溫,零下100度也好,零上1000度也好,隨它的便,反正人類已不是生命體


這是人類社會逐步適應自然界溫度的最佳選擇;我們知道一般自然界的溫度是-15度——35度左右(相對溫度),人類要長期生存,身體器官都會適合這一溫度;外界溫度低,取暖;溫度高,避暑;這一規律要求我們必需這樣做,才能保障我們的身體無大礙。


成年人的話,37℃有點高了。一般都維持在36℃左右,冷一點35℃+也有可能。

我記得之前看到說,十九世紀的時候歐洲統計是37℃上下是正常體溫,但是現在37℃以上就是低燒了。

人體變涼,有說法是因為衛生條件變好,免疫系統壓力變小,不需要那麼高溫度。

還有就是和年齡有關,嬰兒體溫波動大,37℃+也是可能的。


因為高於這個溫度,人就會發高燒。高於這個溫度,人體機能會受損。


體溫總是在37℃左右,這是因為人體需要恆定的溫度,人體總會保持一個恆定的體溫,就是37℃,體溫只要有0.5℃的變化,就會使人感到不舒服。人體的一切生命活動都是以新陳代謝為基礎的,而恆定的體溫則是新陳代謝的基礎。新陳代謝依賴於人體內的一些酶,這就像煮沸的開水需要100℃,大部分的酶需要在37℃左右的溫度下才能起作用,酶要求的溫度很苛刻,過高或過低的溫度下很有可能就會罷工,人體的新陳代謝就會受到阻礙。

人體的腋下溫度為36-37℃,口腔的溫度比腋下高0.2-0.4℃,直腸的溫度又比口腔高0.3-0.5℃。為什麼人體會保持恆溫在37℃並沒有一個準確的答案,目前有美國生物學家認為,人類保持恆溫37℃可能是為了抵禦惡性的真菌感染,一旦惡性真菌侵入人體,就會引發嚴重的疾病,而大多數真菌頻繁活動的溫度是-4-30℃,超出這個範圍,它們就難以生存,也有科學家認為37℃是人體產熱和散熱達到平衡時的溫度,由於這個優勢,恆溫動物最終被大自然選擇下來,事實上人體的體溫是靠下丘腦的體溫調節中樞來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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