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原來不同的地方風俗相差這麼大!就算是相同的地方家庭不一樣,觀念也不同。我不能用我家對別人的方式,讓其他人也同等對待,謝謝各位!


圈子不一樣。

在我身邊。要求孩子必須冠男姓,過年必須回婆家。家務不對半。反而是奇葩。


什麼奇葩不奇葩的,說到底就是題主嫌棄女方陪嫁少。題主的概念是彩禮是要返還的,陪嫁是另外算的。

現在沒有達到目的吐槽下。就這麼簡單件事情。有必要上升到女權嗎?


既然答主做了補充,我也補充一句,房子車子全款,意味著這是婚前財產吧?還是打算加名?

那你覺得女人懷孕依然做家務自己產檢,然後自己帶孩子自己出家用是否奇葩?

會做孕婦營養餐嗎?會做月子餐嗎?帶孩子培訓過了嗎?

對女方父母跟你要求女方對你父母一樣嗎?你父母對女方進行干涉教育嗎?

孩子姓就算了,反正也沒皇位。但是能保障女方的生育權嗎?

你要能做到完全平等尊重,那女方家就該出同等嫁妝。你要是想娶進一個媳婦,給你回嫁妝就不錯了。不然人家出錢出力養的女兒,就因為和你結個婚你父母就能端長輩架子多一個人照顧,你還能獲得後代和一個免費做飯照顧你還自帶工作的人,然後人家父母還得對你好來求你對人家女兒好,那也太慘了。

我做為獨女,為了我和父母腰杆子硬,已經在看房了。將來只結婚,不嫁人,彩禮高的地區反而不考慮。


從我個人對於彩禮嫁妝的理解來看,我覺得嫁妝從彩禮出倒是沒什麼好奇葩的;

在我的理解里,彩禮是男方對女方的財產讓渡,嫁妝是女方家裡對女方個人的財產讓渡

那麼按照這個理解,「嫁妝從彩禮出」,本質上就相當於讓女方個人的收益從兩份變成了一份(可能還不夠一份);

那說白了,要是姑娘自己都沒意見,我哪兒來的立場有意見呢?


當然,在另一種情況下,事情就會變得有些不同,即「彩禮和嫁妝分別是男女方家長對於自己孩子組成的新家庭的注資」的情況。

在這種情況下,「嫁妝從彩禮出」的本質,就是由「男方一家完成對新家庭的注資」。

那既然如此,女方在新家裡的話語權嘛…

所以還是那句話,要是姑娘自己沒意見,那男方也大可不必有什麼意見,

畢竟拿父母的錢換來自己在家裡的話語權,這買賣也不算虧不是


首先,我同意彩禮是彩禮,嫁妝是嫁妝。

但是,人家把你的彩禮都回給你家了,錢都沒收,不是賣女兒,是白送女兒。

如果是結婚,孩子姓氏商議,過節過年一家一年,兩邊父母一樣待遇,那我覺得你還是吃虧了。

如果是嫁娶,女生嫁到你家,孩子姓氏必須隨你,過年過節在你家,我覺得,你臉真大。


彩禮是男方對女方以結婚為前提條件的有條件贈與,女方帶回小家的彩禮也是屬於女的個人婚前財產,女方帶到新組建的小家的所有財產都叫嫁妝,嫁妝包含了彩禮和女方父母給女兒的陪嫁還有女的自己工作幾年攢的錢。在知乎上了解到一小部分江西人的觀念嫁女兒是掙錢剩錢的事,這些人把彩禮視為給女方父母的,他們從彩禮裡面拿出一部分給女兒已經很不錯了,有些就給兩床被子。

男的可以在這個地方耍個心眼,在領證後婚禮前這段時間給彩禮,這樣按照新婚姻法的解釋婚姻存續期間兩人任何一方得到的贈與沒有特別約定的屬於共同財產了。但是我估計在江西和那些少部分人耍這種心眼可能沒什麼用,在這種區域已經被認可的價值觀面前你就得認。


你給人家了,那是人家的錢了

人家支配不用通過你吧?

那你管的著人家怎麼花么?


謝邀,直男一枚,如果回答欠妥,還請溫和一點批判,謝謝

依題主所言,男方有全款房車,產權應該是歸男方個人的,而且是婚前財產,與女方無關。題主所關心的是彩禮送出去,而嫁妝其實只是彩禮改頭換面回來,是不是全部回來還未可知。

我認為(只談生意,不講感情)(談感情就別在乎賠錢了)

彩禮有去無回,嫁妝沒有或寥寥無幾,可以認定為賣女兒式結婚,那麼女方婚後地位必定是低的,必須要孝順公婆,絕對以男方家庭為第一順位,就別談什麼女權了

彩禮改頭換面回來,嫁妝價值與彩禮價值相差不大,那就是男方家庭為小家庭貢獻更多,那女方給男方家生個孩子,冠姓權也別爭了(算是生育補償吧,別跟我說物化女性,我這就是在談生意,都是看條件的)夫妻平等互助,女方享受男方提供的物質條件,不花一分錢,並不吃虧。

另一種那就是男方出彩禮,女方出嫁妝,夫妻小家庭收穫來自雙方父母的2份資金作為家庭啟動資金;或者沒嫁妝也沒彩禮,夫妻雙方各自努力拚搏(這年頭沒有原生家庭支持,年輕夫妻沒有幾對能支撐起住宅育兒等費用的),在男女雙方出資比例均衡的情況下,女權請挺直腰板告訴男方,我們不娶不嫁,就結婚,生育自願,冠姓權我也有權利,家務平攤,我不侍奉你父母等等,完全沒問題。

談生意有談生意的好處,說得明明白白,誰都不委屈。談感情的話,真沒法平衡利益的,為愛付出為愛買單吧


奇葩,但是如果你想娶她,還是合理溝通一下吧,因為習俗這東西不是奇不奇葩批判過就能夠解決的事情,你和我因為不是當地人覺得這樣很奇葩,但是女方也會因為習俗周邊都這樣履行覺得你奇葩事多。尊重並且理解吧。


這就好像朋友間請吃飯,如果一方有錢一方拮据互相理解,請吃大餐回請街邊小炒其實沒啥問題,請兩頓回一頓問題也不大。但是如果今天我請你吃了大餐,明天你把之前我請你吃剩的熱一下來請我,怕不是得吵起來。


從女人的角度,如果男方夠優秀,不給彩禮也行。

反之,如果覺得男方不太合自己心思,只是一直找不到更好的,不得已才將就一下,那就要多要彩禮,嫁妝從彩禮出,剩下的彩禮扣下。反正不稱心,叫跑了也不心疼。


奇葩什麼,你要知道,彩禮,是女方個人的,嫁妝,也是女方個人的。


有疑惑為什麼不和女方商量,把自己的想法直說給女方,說稍微嚴重一點,家醜不可外揚啊,你是想讓知友們說你未來的妻子奇葩嗎,都不護著自己妻子嗎?再說房子車都是你婚前財產,女方也不佔什麼便宜吧。你要覺得虧了,可以去找那些條件好的家庭吧。


幹嘛給彩禮!

風俗不是必須遵守的。你可以找一個你覺得風俗你認可的。


問題描述已經看不到了。那我按想像來吧。

首先我是女的,我覺得奇葩。

舉個例子。固定彩禮10萬不變。如果給了女方,最後帶回來比10萬少,或者就是10萬。女方父母還要覺得這是嫁妝...這就是賣女兒無疑了...在這個基礎上。如果女生還覺得她父母合理,我支持把錢要回來直接離婚。

大概是戳到了某些人的痛點吧 要求我修改。OK 刪掉了後面一大段 心中的鄙視不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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