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打算去男朋友工作的城市工作,他說要是我過去工作的話我們可以住在一起。今天和一個姐姐說了這個事,她和我說,如果要同居的話最好是雙方父母都同意或者訂婚的情況下,而且很多同居久了的情侶都不會結婚的(雖然我也不明白為什麼)

我們才在一起三個月,我都沒和家裡人說,他應該也是沒說的。我現在很憂愁,我們到底是同居好還是不同居好呢?


談了多久戀愛,認識多久,這都無法衡量愛的多深。

我有一個玩的很好的朋友,交心的朋友,大學時他談了七年的女朋友把他甩了。從不抽煙的他一宿抽完了兩包,沒有人敢罵他晚上抽煙嗆人。

大一開學沒多久就被甩了,他又談了一個,一直到畢業。談了四年,家長也見過了。對方嫌他剛畢業窮。逼著他倆分手。

時間能衡量愛的多深嗎?

你跟他在一起才三個月,你想問要不要去他工作的城市,去同居,去工作。你知道同居意味著什麼嗎?

意味著你們兩個在完全不同環境下長大的人,要在一個屋子裡發生各種矛盾,吵架和磨合。掉眼淚。你會發現更多更多他的缺點,你甚至會感覺當初自己怎麼會愛上這樣的人。你也許會後悔。也許工作不順利,也許有很長一段時間待業。你能保證陪他一起,倆人一起攜手面對這些是非,這些挫折嗎?

我當年剛畢業就去北京,去我對象長大的地方,同居,工作。

一開始是瞞著她父母的。但我父母是知道的。

當時我對象甩了我3次,我都瞞著家裡,我從沒說過她的不好。這次她找我複合,我決定對她負責任,我下定了決心,義無反顧的去了她的城市。

我老家那邊的一個學弟,跟我關係不錯,我們經常一起打遊戲。

當時我準備要走了,我倆在公園聊天。他問我想好了沒。

我說人嘛,這一輩子不要留下遺憾。以後的事情誰也說不準,她既然現在找我複合了,我當然也是心裡還有她。就算以後再分手,難過歸難過,至少不會後悔當初我沒有去她的城市。而且我也認同她說的話,她說服我了,年輕人就是要去大城市闖蕩闖蕩,不然怎麼會有未來。

該不該同居,要不要選擇去另一個城市跟喜歡的人一起生活,一起工作。

那要問你自己,他值不值得,你願不願意為了他孤注一擲,冒著風險。

你決定好了,然後跟你父母說,然後跟他父母說。

說你們的關係,各自跟各自的父母說,你們要是決定要在一起,要去。那父母要是不同意就說服父母。如果你們退縮了,那就分手吧。就這樣。各安天命。


我和女友以當地2年才同居,但是是我過來她的城市。同居可以提前進行磨合,但是3個月是有點倉促。因為3個月基本還在熱戀期,很容易忽略很多生活上二人的不和。天天在一起的柴米油鹽很容易把愛情起初的激情撲滅。要做好平淡生活的準備才好。

最後,要同居的話還是要先讓父母知曉。特別是你自己的父母,你是他們的心頭肉,他們可不希望自己的寶貝女兒吃苦受罪。其次,要儘快讓男方父母知道,因為這樣你才可以了解他的家庭對你們的這段感情的態度。最後,要讓最可信的朋友知道這件事,不然你會連一個傾訴的對象都沒有。

建議過完年再過去,今年過年早,多陪陪家人吧。以後回去一趟不容易啊。


謝邀。3個月太短,婚姻試錯成本很高,同居同樣也有試錯風險。你是當事人,如果你覺得他是你想要的那個人,人品,性格都是了,那就以婚姻為目的同居。如果還沒達到自己想嫁的地步,或者日常相處還有要不要繼續的疑問,就先緩緩。也就是多一個房租而已,沒必要為了節約或者方便這一點點,就選擇同居。


3個月太短,熱戀期還沒過,建議慎重考慮…再有,如果你為了男朋友要如異地,還是跟爸媽商量一下比較好。


三個月時間確實有點短,我和我男票相處半年了,父母都知道了也不敢同居,我爸是比較傳統的,他父母也怕我們亂來出問題,所以等領證後才能同居。


我是在一起一個月開始同居的,現在同居2個月,不同的是我不是自願,男朋友賴著不走吵了幾次也沒狠下心硬趕出門,但是我自己同居的感覺不好,你要好好考慮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