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21歲領不了結婚證,但是我們兒子現在已經六個月了。今年五月發現老公出軌,當時和家人商量選擇了原諒觀察他,他全家也知道了,只是在我面前說了他兩句。至今他並沒有什麼大改善,該懶還是一樣懶,脾氣也臭的可以。我實在忍受不了,想和他分開。我想問問大家,分開以後孩子我該不該帶著?我也才21歲,又是個兒子,給了他們又怕孩子不好過,想請大家幫我出出主意


拋開感性,單從理智來討論,孩子必須給他,因為你拖著孩子你怎麼再婚?你這輩子青春差不多就結束了,後面等待你的就是暗無天日的生活。

但是你作為母親,肯定是捨不得孩子,而且孩子跟著母親過其實更好點,所以要看你自己如何選擇,是理智點現在傷心不要這個孩子,以後再婚再生個開開心心的過日子;還是就現在痛並快樂著的帶著孩子,陪伴這個孩子見證他的成長,兩者都各有利弊。

最後想提醒下,這個法院判的,如果你孩子剛生下來去法院,除非你窮的叮噹響直接跑路了或者你有一些違法行為,一般為了孩子,法院都會判給你,然後讓男方給孩子撫養費之類的。


小小年紀當了媽媽可想而知你的不容易,因為你還不懂家庭及婚姻本質,更不懂得幸福家庭需要建設。就已經是孩子的媽媽了,你很無助又難過過著度日如年日子。

你的先生出軌是他的錯誤,但是你得反求諸己好好問問自己呀!你拋棄孩子你捨得嗎?你有勇氣自己帶孩子嗎?你懷孕期都沒有出軌,為什現在出軌呢!女人得學會成就父輩,成就愛人,同時孕育子女。你體特你的愛人嗎?你對待他的父母能像對待你自己的父母一樣孝順嗎!一衝動就生孩,一有問題就分手。不會游泳換個游泳池就會了嗎?我說話雖然有點重,希望你能考慮周全,世界最沒有後悔葯。


我剛經歷過鬧離婚,說一下我的情況吧。

他只有一個爸,和親戚關係不太好。他想要崽,如果他認真工作可以養活,並且有一個不錯的物質生活,但是崽子沒人看肯定教育不好。

跟著我,離婚我肯定要撫養費,加上以後上班養活自己和崽馬馬虎虎勉勉強強。但是以後肯定不好結婚,畢竟帶個孩子,我也做好了自己養娃的準備。

你呢,沒領結婚證,這樣算不得離婚頂多是分手,你要娃,他要是還有良心嗎給你娃並且還有撫養費,他不給你也沒辦法。

未婚先孕的名聲不好聽,況且孩子那麼小就離婚。狠狠心不要孩子,你可能會輕鬆些,以後談婚論嫁也沒那麼多事情。


當然首選自己留著了!憑什麼給他 白生啊?


建議你,放棄孩子~只要探視權,以此來爭取更多的經濟利益~

21歲,還很小,完全可以推倒重來


你這個情況很棘手呀。

孩子還不到兩歲,法院會默認判給母親。

況且沒有結婚證,不能保證你的財產權益,弄不好你還分不到什麼錢。

孩子你帶走,財產沒你份,當然,如果他們家有債務也不需要你還。

如果你這麼年輕就帶個孩子,基本人生就完了,很難再找個人要你了,而男方家完全可以賴掉撫養費不給你,然後再拿錢再娶。

你現在最好的方式就是,起訴放棄撫養權,把孩子留給對方,他有孩子就難再婚,你也有重來的機會。

只是可憐了孩子。。。。


你好,按照你的敘述,依據法律規定,對於孩子撫養權參照夫妻離婚撫養權。兩周歲以內隨母親原則,兩周歲至十週歲對孩子成長有利原則。


先看家庭條件生活環境,再看是否有耐心和愛心,當然這是建立在都愛孩子的基礎上。如果都覺得孩子是累贅,跟哪一方都沒好結果。


有個回答說的很對,你要帶著孩子,你的青春基本就結束了。以後生活會很難,孩子父親會不會按時給足撫養費很難說。你以後的生活基本就是圍繞孩子,主要身份就是孩子他媽。

但要母子分離實在殘忍。你作為母親,將來必定後悔當初自己的自私。

建議在男方家庭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保留探視權,緩和雙方關係。你自己生活穩定後,可以考慮共同撫養或把孩子接手撫養。但這樣也有不確定性,孩子父親那邊很可能會不願意孩子和你多接觸。

最穩妥就是帶回家你父母照顧。全了你們母子情,苦了兩個老人,跟著你辛苦。


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也就是說,婚生子女享有什麼樣的權利,非婚生子女也應當享有同樣的權利,包括同等地享有父母撫養教育的權利,同等的財產繼承權和同等的姓氏權。

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可參照《婚姻法》規定,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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