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吧。


房子確實有你公婆的份啊,人家出錢了呀!或者挑明了把錢還了,全理清。


房子確實有你公婆的份啊,他們是有出錢的啦。別受益了,還在那裡委屈。

要是我的公婆贊助20萬給我買房,我肯定高興死了。

別說婚房理應男方家準備這事,要準備也是你老公準備,又不是你公婆娶你,跟你共度餘生。

所以別得了好還賣乖……


有就有,管他呢跟他們較勁沒必要,以後 還不是都是你們的!


公婆出了錢,房子當然有他一部分,這很合理,你沒辦法接受,可能是你認為公婆理應為兒子兒媳提供一定的無償的支持,其實在法律上,並不是這樣,時代不同了,男女平等,嫁娶都是平等自願的,不存在男方出錢把你聘進門,無論生老病死你都屬於婆家這種事了,我也是女人,我也崇尚男女平等,但同時就不能再要求男方按舊社會習俗來下聘了……你可以這樣想,他認為有他一部分,是對的,按出資比例,算算他該佔有多少面積,在這幾平米里,他說了算,但除此之外,不好意思,你可以說了算


要是心裡不舒服,就跟你公婆說,以後有孩子姓你的姓,反正法律規定孩子可以隨媽媽姓,合法。當然,他們說房子有他們的一部分,也確實合法,只不過讓你心裡不舒服了,你也來點合法的隔應隔應他們唄!


公婆出了不小部分的首付,房子當然有人家一份~


我不覺得你小氣,但也上升不到原則性問題。

房子雖然在你們夫婦名下,但確實有他父母的份額。

他們絕對享有居住權。

但大部分公婆不會住在兒子兒媳那裡。除非是小夫妻需要幫忙暫住而已。

從你描述中,我覺得你公公有可能會常住你家。

所以為避免這種情況發生,你也不要請你父母過來住。這樣做至少你不會在婆家落話柄。

1.如果在新房入住後,你公婆提出過來暫住,請不要答應。

如果他們說,當初買房還給你們18萬云云。請你回懟,誰家娶媳婦不買房,況且彩禮什麼的都沒給,我還還貸款。(記住,這個時候不要慫,誰慫誰就輸。大不了離婚唄。離婚你只是分的少,但同樣你是有份額的。所以不要慫。)

2.不要嘴欠的邀請他們過來住。你請來了,他們不走,你是沒有辦法的。

3.平常不邀請雙方父母來住,那當你懷孕,生孩子時也不要讓父母過來幫忙。不能房子你住著,便宜你占著。

4.公婆確實出了錢,確實有他們的份額。讓他們炫耀一下,人之常情。不要往心裡去。不僅他們炫耀,你也要見人就炫耀,公婆在你們最困難的時候,出錢給你們買了房,還不打擾你們的生活。

把他們架到那個高度,他們也不好意思過來住。


他們出了資,確實有他們的份額,但是老是把這個事掛在嘴上,未免讓人生厭。有些人本性也許不壞,但是可能格局不大。

你可以慢慢積蓄,置換一套房子,所有的問題就都可以迎刃而解。

任何時候都要告訴自己,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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