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男方月薪10k,女方5k

1婚前公證2家務每月按一定價錢由一人承擔。雙方覺得太低無人主動承擔,則增加;雙方覺得太高均願意承擔則減少。

3女方因生育在家,男方每月額外支付10k×5k╱(10k+5k)=3.3k,其餘生育費用由男方承擔

4女方因養育在家,男方每月額外支付10k×5k╱(10k+5k)=3.3k5資產一同購買留出資證明,裝修傢具由男方支出。6一方因失業在家,另一方支付失業方立即能找到的工作的40%的工資,視能力而浮動


保姆的工資也不止3.3K,月嫂的價格更高,還有代孕的價格就更不用說了,還有免費的性生活,做為男性,你賺大發了。


你這是聘請保姆。說錯了保姆都不如。保姆什麼都不出。

算計的這麼清楚,給的還這麼少?太釣魚了吧?人家姑娘是找不到工作了,圖你一個月三千?


還好分了。還不如自己過呢!

不用生孩子帶孩子耽誤,職場優勢完全可以與男士比肩,雖然可能略遜。

最不能忍就是被算計得一清二楚。不是圖愛人的愛與保護,結個屁婚。
嗯,下次要說找「合夥人」。不蟹妖~

一般戀愛合約的制定者都是霸總或巨星,錢數一般在幾百萬上下,且只要求女方在外人面前演演戲,不用出資不用懷孕。

你這合約錢少事多,傻子看見都哭了。


其實你確實像樓上說的,你考慮也算周到。但是,是我我也分手。婚姻算的太清,每天下班回家兩口子凈算賬得了,你當開公司啊?要不再請個會計?沒意思!不管是哪方掙錢多我都不願意。主要數學不好,人也佛系,懶得和你算。你可以找個願意和你算的合夥人。順祝商祺~


為什麼我覺得男方考慮的很周道,也沒有佔女方便宜,沒有對比沒有傷害,懷孕十個月老公出生活費和房租,再加上辭職幫了我三個月,我出生孩子的費用,產檢費用大致平攤,他就老是說,沒用我一分錢,不欠我什麼,心涼心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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