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商標被駁回的原因有哪些?

1、他人註冊在先被駁回:商標局審查員在進行審查工作時,首先會對商標局資料庫現有的商標信息進行對比,發現同一名稱同一類的商標,則根據「在先申請原則」對你註冊的商標予以駁回處理。

2、商標近似被駁回:兩個商標在文字字形、讀音、含義、圖形的構圖及顏色、整體結構、立體形狀、顏色組合近似,容易令公眾產生誤認或混淆的,一般會被認定為近似商標而被駁回。

3、商標名稱屬於通用名稱、描述性詞語被駁回:行業內通用的名稱以及僅僅描述了產品特徵的詞語是不能作為商標註冊的。

4、商標缺乏顯著特徵被駁回:當申請的商標過於簡單,如使用簡單的線條、普通幾何圖形時,審查員會認為該商標缺乏顯著特徵,不具備可識別性,而被駁回。

如果您還有任何商標方面的問題,歡迎諮詢宏邦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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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回理由分兩類:相對理由和絕對理由。

相對理由:與他人在先申請的商標構成類似商品/服務上的近似商標。

絕對理由:沒有顯著性+違反商標法禁止使用條款:

沒有顯著性:直接描述了商品的內容、質量、數量、價格等,廣告語、行業通用名詞等;

禁用條款: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等與政治相關的元素,我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外國廣為人知的地名,國際組織的名稱、徽記等,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徽記,官方檢測標記(如地理標誌標記),民族歧視性的文字,宗教用語,誇大產品質量、內容等的文字,貶義色彩的文字,含有侮辱、罵人文字的,帶有法定貨幣符號的,漢字缺筆少劃的,成語諧音的,烈士姓名等等。

以上並不是完全的駁回理由,僅為常見的。


駁回理由分兩類:相對理由和絕對理由。

相對理由:與他人在先申請的商標構成類似商品/服務上的近似商標。

絕對理由:沒有顯著性+違反商標法禁止使用條款:

沒有顯著性:直接描述了商品的內容、質量、數量、價格等,廣告語、行業通用名詞等;

禁用條款: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等與政治相關的元素,我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外國廣為人知的地名,國際組織的名稱、徽記等,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徽記,官方檢測標記(如地理標誌標記),民族歧視性的文字,宗教用語,誇大產品質量、內容等的文字,貶義色彩的文字,含有侮辱、罵人文字的,帶有法定貨幣符號的,漢字缺筆少劃的,成語諧音的,烈士姓名等等。

以上並不是完全的駁回理由,僅為常見的。


商標局作出駁回決定的理由/原因,主要有兩種:絕對理由和相對理由。

絕對理由,是指違反了《商標法》有關商標禁用和禁注的規定(商標法第十條、十一條)。

相對理由,是指申請註冊的商標與在先權利存在衝突。

具體的駁回理由點擊:商標註冊申請被駁回的原因-清遠朗辰知識產權 查看。

再有,商標駁回並不是就沒有補救的機會了,對於一些駁回的情況,我們可以通過複審補救回來,或者通過排除阻礙商標,再註冊來獲得該商標權,具體需要看具體情況。

發佈於 2020-12-29繼續瀏覽內容知乎發現更大的世界打開Chrome繼續皮皮蝦皮皮蝦知產小萌新,喜愛工作熱愛生活~

他人註冊在先被駁回:商標局審查員在進行審查工作時,首先會對商標局資料庫現有的商標信息進行對比,發現同一名稱同一類的商標,則根據「在先申請原則」對你註冊的商標予以駁回處理。

商標近似被駁回:兩個商標在文字字形、讀音、含義、圖形的構圖及顏色、整體結構、立體形狀、顏色組合近似,容易令公眾產生誤認或混淆的,一般會被認定為近似商標而被駁回。

商標名稱屬於通用名稱、描述性詞語被駁回:行業內通用的名稱以及僅僅描述了產品特徵的詞語是不能作為商標註冊的。

商標缺乏顯著特徵被駁回:當申請的商標過於簡單,如使用簡單的線條、普通幾何圖形時,審查員會認為該商標缺乏顯著特徵,不具備可識別性,而被駁回。


他人註冊在先被駁回:商標局審查員在進行審查工作時,首先會對商標局資料庫現有的商標信息進行對比,發現同一名稱同一類的商標,則根據「在先申請原則」對你註冊的商標予以駁回處理。

商標近似被駁回:兩個商標在文字字形、讀音、含義、圖形的構圖及顏色、整體結構、立體形狀、顏色組合近似,容易令公眾產生誤認或混淆的,一般會被認定為近似商標而被駁回。

商標名稱屬於通用名稱、描述性詞語被駁回:行業內通用的名稱以及僅僅描述了產品特徵的詞語是不能作為商標註冊的。

商標缺乏顯著特徵被駁回:當申請的商標過於簡單,如使用簡單的線條、普通幾何圖形時,審查員會認為該商標缺乏顯著特徵,不具備可識別性,而被駁回。


申請人提交的商標申請註冊由於違反商標法有關規定(缺乏顯著性、誇大宣傳、有不良社會影響、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等等原因)被國家商標局駁回。

發佈於 2020-12-29繼續瀏覽內容知乎發現更大的世界打開Chrome繼續知產打工人知產打工人知產相關問題解答,知識分享

1、我們首先要了解商標被駁回的原因:

(1)與他人在先註冊的商標近似;

(2)商標名稱不規範;

(3)商標缺乏顯著性;

(4)商標違反強制性規定。

2、商標申請被駁回怎麼辦:

(1)商標一旦被商標局駁回並非無解,也不意味著商標就此被判了死刑,只要理性分析商標被駁回的原因,並採取針對性的搶救對策與措施,其實是可以讓商標起死回生的。

(2)當遭遇申請被駁回時,要注意幾個時間點,15日,9個月,延長3個月。

(3)15日是指如果被駁回,必須在收到商標局駁回通知的15日內,向商標局評審委員會提出複審。

(4)9個月指從提起駁回複審申請到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複審決定的整個過程為9個月。

(5)延長3個月指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如果對商標駁回複審裁定仍然不服怎麼辦?當然向商標局評審委員會提出複審也不是100%就能夠成功,仍然有可能會保不住商標,這時當事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向法院請求司法救濟。

駁回複審案件應當向人民法院起訴。但實際上法院撤銷商評委駁回複審決定的可能性較低,一般不建議就被駁回複審的裁定再向法院起訴。如果法院也維持原判的話就證明這個商標徹底註冊失敗了,商家想要獲得商標,可以通過採取駁回複審以外的輔助措施應對商標註冊申請的駁回。


1、我們首先要了解商標被駁回的原因:

(1)與他人在先註冊的商標近似;

(2)商標名稱不規範;

(3)商標缺乏顯著性;

(4)商標違反強制性規定。

2、商標申請被駁回怎麼辦:

(1)商標一旦被商標局駁回並非無解,也不意味著商標就此被判了死刑,只要理性分析商標被駁回的原因,並採取針對性的搶救對策與措施,其實是可以讓商標起死回生的。

(2)當遭遇申請被駁回時,要注意幾個時間點,15日,9個月,延長3個月。

(3)15日是指如果被駁回,必須在收到商標局駁回通知的15日內,向商標局評審委員會提出複審。

(4)9個月指從提起駁回複審申請到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複審決定的整個過程為9個月。

(5)延長3個月指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如果對商標駁回複審裁定仍然不服怎麼辦?當然向商標局評審委員會提出複審也不是100%就能夠成功,仍然有可能會保不住商標,這時當事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向法院請求司法救濟。

駁回複審案件應當向人民法院起訴。但實際上法院撤銷商評委駁回複審決定的可能性較低,一般不建議就被駁回複審的裁定再向法院起訴。如果法院也維持原判的話就證明這個商標徹底註冊失敗了,商家想要獲得商標,可以通過採取駁回複審以外的輔助措施應對商標註冊申請的駁回。


商標被駁回的原因有很多

我們最好談實際的例子

常見的有類似,不良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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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近似、缺乏顯著性、有不良影響、易造成誤認。


商標近似、缺乏顯著性、有不良影響、易造成誤認。


近似,或者有些字不能用,沒含義


如果你是自助註冊,你試著提交一個就知道被駁回的原因了,大概率被駁回,當然也可以找代理機構幫你註冊,被駁回的概率小很多


隨著知識產權意識地不斷深入,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了註冊商標的重要性,企業開始注重品牌打造,選擇走戰略化、精品化的長遠路線,對於企業來說,註冊商標就是品牌之路的第一步。在註冊的過程中,我們往往會遇見各樣的駁回情形,今天就中美商標駁回類型,詳細為大家講解一下駁回類型與應對方案。

一、駁回類型簡述

(審查標準)

1.什麼是商標駁回?

申請註冊的商標在經過商標局審查後,認為該商標有不能通過的原因,就會將其駁回。如果申請人對商標駁回理由不服,可以申請駁回複審。

常見的駁回理由就是申請商標與在先申請或註冊商標在相同或近似商品或服務上構成相同或近似,還有就是申請的商標違反了商標法規定,比如缺乏顯著性、損害他人在先權利、通用名稱等等。

二、中國商標駁回複審

1.關於禁止使用駁回

①《商標法》第十條 下列標誌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國歌、軍旗、軍徽、軍歌、勳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的名稱、標誌、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誌性建築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誌、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誌相同或者近似的;

?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

?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②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註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

③例外情形-複審方案:

?經該國政府/該政府間國際組織/官方機構同意的;(適用本規定,申請人應當提交經該國政府同意的書面證明文件。申請人就該商標在相同或類似商品、服務上,在該外國已經獲得註冊的,視為該外國政府/該政府間國際組織/官方機構同意。)

?具有明確的其他含義且不會造成公眾誤認的;

?商標同外國國名的舊稱相同或者近似的;

?商標的文字由兩個或者兩個以上中文國名簡稱組合而成,不會使公眾發生商品產地誤認的 ;

?商標所含國名與其他具備顯著特徵的標誌相互獨立,國名僅起真實表示申請人所屬國作用或與其他敘述性語言一起真實表示指定商品或服務有關特點的。

2.關於顯著性因素駁回

①《商標法》第十一條下列標誌不得作為商標註冊:

?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其他缺乏顯著特徵的。

②複審方案:

法條:《商標法》第十一條第二款

前款所列標誌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徵,並便於識別的,可以作為商標註冊。

3.關於在先商標權利駁回

①《商標法》第三十條:申請註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註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②《商標法》第三十一條: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註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註冊的,初步審定並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並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

③在先商標權利包括:在先註冊商標、在先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在先商標註冊申請。

?特例:

a.商標註冊同日申請:提供在先使用證據;自行協商;抽籤決定,未參加抽籤視為放棄申請。

b.商標法第五十條:註冊商標被撤銷、被宣告無效或者期滿不再續展的,自撤銷、宣告無效或者註銷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註冊申請,不予核准。

④複審方案:

?全部駁回-駁回複審

a.是否屬於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

b.從商標本身的形、音、義和整體表現形式等方面,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並採取整體觀察與比對主要部分的方法,判斷商標標誌本身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c.考慮商標本身顯著性、在先商標知名度及使用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服務)上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服務)來源產生混淆誤認等因素;

d.提交其申請註冊前在先使用該商標的證據

?部分駁回-刪除駁回產品

三、美國商標答覆OA

1.顯著性OA

郵件中常見的表達:僅具有描述性的;通用的- MERELY DESCRIPTIVE

建議方案:轉副簿--ELIGIBLE FOR SUPPLEMENTAL REGISTER AT THIS TIME

2.一般性OA

①商標描述問題

②商標含義問題

③商標代表人名問題

④使用證據(回答問題)

3.近似駁回

①部分駁回 Partially refusal

②全部駁回 Refusal


缺顯,還有就是商標局會根據在先原則,


商標界的老辣條回答你吧

商標局駁回,一般都是有一下幾種原因的

1,商標被人先行註冊了,這個就沒有辦法了,只有你自己再重新設計註冊,你可以在百度搜索:「葉網互聯」進行設計。

2,商標與他人的商標近似,此類現象是很常見的,你可以進行申訴

3,你的商標沒有顯著性,此類的話,建議你去專業的網站進行設計,比如"葉網互聯",我一般都是去此上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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