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還在離婚官司時相識,(說是已經打了快兩年的離婚官司)一起跨年第二天 他出門有事 我出於好奇翻了法院的離婚判決書,一時間五味雜陳。他和前妻12年底相識,半年後,13年6月領證,但是他父母知道女方離異有一女堅決不同意,無奈半個月後馬上又離婚。14年在獲得家長認可後又領證結婚。婚後雖然不和女方小孩一起同住,但是基本上也是現任在撫養,還把小孩名字改成帶前任名字的名字,並且戶口遷到這邊方便讀書。他們倆婚後一直沒要小孩。一開始女方不要,後面男方覺得女方性格婚後大變,變得異常暴躁,沒法要小孩。

現在要結婚的話,因為他們母女倆的戶口還在男友的房子里,要等小孩上好預備班才能遷出來。房子兩三年內沒法變賣。在上海也很難再重新買第二套房子。

我一直感覺現任沒法對我敞開心扉,對我的愛有所保留,其實我也是因為經歷了閃婚閃離後感覺自己已經不完美了。

哎 我真的很複雜心情 五味雜陳 說不上來的感覺 。

哎 不知道怎麼組織 心情太混亂了


分手,下一個!


有點標題黨,他不是婚前養別人的女兒,是在婚姻中養育繼女。也就是說曾經替前妻養過孩子,如果這也能成為你們感情的障礙,好好想想你們的感情有多深吧,可以到談婚論嫁的程度嗎?


你是有什麼想不開的要捲入這種情節複雜的電視劇里當個配角?


沒結過也沒有離過,沒有資格回答這個問題

這麼戲劇性人格的人也不是我的菜

不是一路人吧


這個人心地善良啊,是個慈善家!!!這還有啥說的!

姑娘,聽我的,能嫁!

你給我這個形容,我只能給你這個答案!

否則你希望我能有什麼別的意見嗎?你不交代清楚,別人家的女兒,是經濟貧困需要救助嗎還是感情貧困需要救助啊?

不說清楚不好分析的哦!!!!


好有愛哦


直接分手,乾淨利落,不拖泥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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