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伊琍的爸爸说。“男人可以养你一年、两年、三年、四年,但你信不信养到第五年的时候也会开始烦你,因为你不出去工作。”

可女人为了生孩子必然影响事业发展。那种两头都能兼顾好的,要么是体制内,要么就是蜡烛两头烧。

男人该不该给生娃的妻子一定的物质保障(或者叫补偿也好)。如果不给,在这么激烈的职场竞争环境下,女性只能蜡烛两头烧,透支身体和生命在坚守,我认为这是赤裸裸的剥削。如果放弃挣扎,做全职。一旦有一天男人变心或者欺负你,你怎么办(还记得一个女明星沈丽君生了两个孩子得癌症老公不管不顾和小三鬼混,无奈跳楼自杀的案例吗),只能忍吧!离婚吧,你已经没有职场竞争力了,没有经济基础,甚至可能因此孩子抚养权也要不到(我亲见过这样的判例)。

如果给予保障。大家认为什么更合理

1.要彩礼(我个人认为其实不合适,因为那时候你还没生娃,还没有做贡献尽生育义务。彩礼少了不顶用,多了一把拿不出来)。2.离婚后给予工资一半作为抚养费而不是一个定额(当然这个要健全个人收入监控制度和信用制度作为托底)。3,离婚后,学区房的使用权(至少)归女方和孩子所有。4.参考国外给前妻赡养费。


可能因为法律是男人制定的吧。

我觉得女性确实得不到保障。我从去年年底辞职,计划当全职妈妈。

我个人工作收入完全断绝。还有一些投资收益,但是并不算多。

主要还是要依靠我老公。发生比如我老公变心,想甩掉我们母女的情况下。

其实我能做的也极其有限,房子都是婚后财产,并且不是全款,那么要一分两半,依靠我自己重新买房,很难很难,可能我们就要租房住。

我老公的收入,是完全可以隐瞒的,很多收入都是不会拿到明面上的,如果翻脸了,他完全可以隐瞒。我一个月能拿到一万的生活费,就算不错了。

显然一万的生活费,在广州没有房子,没有工作,一个女性养育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是非常非常艰难的。只能不断的消耗仅有的积蓄。

而且一旦这个男人没有良心,可能要不停的去法院起诉,才能拿到应得的抚养费。而且他很可能反咬一口,既然你养不起,那你就不要养了,我来养,我经济条件更好。

以我的情况,我绝不可能把我女儿给任何人的。所以可能就是我连基本的抚养费甚至都拿不到。

目前的HYF,根本不保护女人,孩子,和家庭。

婚姻里面,如果女人不一直保持赚钱的能力,男人翻脸了,女人是要完蛋的。很惨的。很可怕的。

不敢想象,我支持女性要彩礼,能要多少要多少,彩礼是因为HYF不健全的补充条款。

如果国内HYF健全到跟国外一样了,我相信彩礼会自己消失的。


应该完善赡养费制度,提高现有的赡养费额度,强制父母对孩子抚养费的给付,并且加强对给付的监管。

现阶段很多女性是通过不婚不育来保障事业权益的。


别人我不知道啊,以后我儿媳妇的保障就是我儿子要是出轨他就净身出户,我这个婆婆的房子都给孙辈,我儿子就可以滚了,她以后就是我女儿。

有孩子后,我会强制他每个月准时拿钱给媳妇。不给?可以,滚出去。

当然这不是女方索取的理由。

我要的是,作为孩子的父亲,母亲都尽到自己的义务且尊重家人的付出。做不到的那一方,请自己滚蛋。


孕育这种事基本是婚姻的一部分,婚姻稳定是国家稳定的一部分。

如果离婚轻松了,就会产生更多的单身男士,这样社会就会不稳定。

为了大局稳定,女性历来都是可以被牺牲的。

so,我认为目前最可行的办法是移民。


可以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起诉用人单位,依法维权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