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33歲,於18年8月12日認識現女友,雙方已發生關係。交往到現在3個多月戀愛開銷已7萬多,主要花在平時禮物,生日禮物,吃飯,交通,酒店住宿,她的房租,打玻尿酸等方面。在此期間,她付出的戀愛費用應該沒有超過500元。打玻尿酸她原先說是26000會承擔10000多,過後隻字未提。我一般周六下午過去她那裡,我們吃飯頓頓餐廳,喝咖啡都是重慶的網紅店,出行都是打的,從來沒為我節省過。這些我這都能覺得無所謂,問題在於平時禮物也要錢,她缺錢也要補貼她,想買什麼也是發鏈接讓我買,買個葯都要刷我的社保卡,乾洗店她存了錢都不許我我用她的,要我另外買單。

另外9月份她說要還錢前男友,找我借錢,我本打算從家裡取出我的存款借給她,她不許我跟家裡說,讓我以我的名義貸款了平安普惠的氧氣貸109000元給她,每月利息高達1984,當時讓我非常生氣,因為跟她跟我說的利息完全不對。本打算提前還款,她以要滿2個月還款為由才算業績為由,我自己承擔了2個月的利息去辦理了提前還款。

11月份她30歲生日給了她10000現金,住威斯丁酒店吃飯鮮花蛋糕花了2700,上周又以經濟困難沒錢繳納房租為由拿了5400,以她的平板不好用,把我10.5的ipad pro換走了,然後又找我要3個月房貸12000。

因為錢的事吵過,鬧過分手,但複合後好了兩天又變回從前一樣,完全不考慮我的感受。我目前感覺自己對她的感情早已經消耗殆盡。我自己不抽煙不喝酒不愛夜生活,平時就愛跑步看書美劇電影音樂這些,性格隨和,不愛負債,我就是想找個女生戀愛結婚而已,也沒想到談個戀愛要逼迫自己到如此程度。

作為一個常混知乎的,以前很理智的人,也沒想到戀愛中也是個智商負分的人。我一直對她都是抱有幻想,總是給自己打氣,總有改變她的一天,現在感覺自己根本就沒那個能力,自己也是在硬撐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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