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學校現在需要輔導員審批,才能出校 ,上個星期A回家沒有請假,B答應她幫忙找個人代替A打卡,A就回了家,結果這個輔導員找到A,發現了她回家了,後來A去找B,B就說她簽到沒有找人來代替A簽到,因為她說她怕被發現,還說她上個星期A走的時候,她根本沒有答應,這個事情她沒有錯,但是我們都記得她答應的好好的,不然A就不會回家了。本來這件事情,A也認識到錯了,輔導員也沒有責怪,當時也沒有這麼生氣,但是,當A去找B,問她的時候,B一直說你怎麼吼我,我們都是重慶人,說話本來就大聲,而且B口口聲聲說她把我們當朋友看,但是,在背後捅刀子,在A沒有回來乃至A回來之後,都沒有提及過這件事,現在僵持著,應該怎麼辦?


被捅刀子的事,難免有發生。

我一直覺得人性本善,萬事都可以從別人的角度考慮。

但是,有些人是真的欠揍。(白眼)

只要B打死不承認自己答應了,誰又能奈他何,人人都有一張臉皮,不過就是比臉皮厚度而已。答沒答應他自己心裡有點ACD數,其他人說再多都沒用。

誰讓這事A終究是理虧的一方呢,就像你想刷單,結果被騙錢,還不方便報警,一個道理。只能說讓A以後留個心眼。


A的問題更大。

打牌的時候要去上廁所叫別人幫你打幾局,都會客客氣氣地說一句「贏了對半分,輸了算我的」,A倒好,請好假了A得好處,假沒請成要B負責任。

求人幫忙就要把態度放端正,好處給到,做好別人幫不成忙的心理準備。把關乎自己切身利益的事情託付給別人還不做二手準備,還蠻好笑的。

補充幾句:

A請B找人幫A簽到,姑且把找的這個人叫C,如果B找C幫了A的忙,B就欠C一個人情,那麼請問憑什麼B要為了幫A這個忙而去欠C這個人情?這件事情完全可以是A提前找好C幫忙簽到,再委託B帶著C一起去教室,做事不考慮周全,事情交給別人自己當甩手掌柜,憑什麼。


假設我遇到非a非b的情況,在事情發生之後,我會跟其他人商量一下,假如大家都覺得她做法有問題,會派出當事人a與一個擅長交際的人去跟b談這個事(都去的話或許會覺得排擠針對她),告訴b,我們的想法,這只是為了之後的相處更愉快一些,一個寢室的當然是能好則好,反應了問題,b沒反應不作為的話,這事也就沒在意的必要了。知道她是什麼性格的人就好,只是一個寢室的,能處就處,處不好以後做好自己的事,表面功夫到位就行。


ab都有問題

b答應了別人又臨時反悔,不講誠信,沒擔當

a回家為什麼不請假?根據流程辦事就好了啊,不要指望別人為你承擔風險


遠離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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