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一下情況:我是北方人,上學。女朋友是南方人,工作。女朋友的父母離異,父親八十左右,母親近五十。為什麼年齡差這麼呢?因為近代史的原因,女朋友父親家還有一個叔叔也是近八十至今未婚。父母離異後,女朋友跟著父親一起生活,隨父姓。母親重組了一個家庭,一個哥哥,一個弟弟跟著母親一起生活,哥哥隨母姓,弟弟隨父姓。女朋友的父親沒有收入,母親的收入幾套房收租,其他收入不詳,重組的父親有退休金。前段時間女朋友母親家重新裝修,父親家還是毛坯房,總體感覺女朋友母親家的狀況比父親家好很多很多。女朋友工作收入四千左右,女朋友的父親還得過一次腦血栓,工作兩三年的積蓄都用掉了,現在每月吃藥大概一千左右,父女兩人的月生活費大概兩千,因此僅有一千剩餘。女朋友的母親很早以前就對女朋友說每月給她錢,父親沒有生病的時候給的應該不低於400,大概五六百,現在女朋友說每月給母親400。我的觀點是不支持女朋友給她母親400,主要原因:①女朋友跟著父親一起生活,父親家的所有開銷已經由女朋友自己一個人承擔了,如果繼續給她母親,壓力大。②她母親家的情況,比我女朋友要好,也比女朋友的父親要好。如果他母親過得不好還另說,所以這也是我不支持的一個原因。③應該是我的一個私心,具體詳情我另起描述。我身邊的大部分朋友,都是自己掙了自己花,如果這個樣子我倆結婚的時候可能女朋友一點積蓄也沒有。感覺她沒有替我們兩個人考慮。

關於第三點原因的詳情。女朋友的弟弟二十齣頭,沒有正式工作,被一個玩的好的人哄著打工,管吃但沒有工資。女朋友的繼父對我說過,他們現在住的這個房子(三層小樓)給她哥哥結婚用,弟弟結婚的時候不管,讓他去他親爸住的房子,也就是女朋友親爸的房子(三四層的樣子)要給弟弟結婚用。女朋友父親家沒有男丁,女朋友父親以及叔叔的戶口還在農村,有土地等資產。女朋友母親和繼父想讓弟弟戶口轉到親生父親那邊,說這樣子一方面可以保住農村的資產,另一方面也讓弟弟有個保障。後來,女朋友的父親腦血栓住院,女朋友的母親就讓她弟弟搬到父親家。女朋友的父親沒生病之前會撿一些塑料瓶等東西去賣,所以一樓堆積了很多這些東西。搬過去的第一件事,是讓弟弟收拾這些東西用人力三輪拉去賣,弟弟拉了幾趟就嫌太累不幹了,和父親吵了一架。在家裡打遊戲,跟父親的關係不是特別的好。後來,弟弟就出去跟著那個人工作了,大概有小半年了也沒有回來看過他親生父親,回來幾次好像去他母親家。所以,女朋友的父親是女朋友自己一個人在照顧。


看的心酸啊。

你女朋友的母親眼裡心裡都只要她兩個兒子,哪裡有這個閨女。

大兒子占著後老公的房子,小兒子去占前夫的房子。

那請問,把閨女至於何地?什麼小兒子也有個保障,那麼至始至終考慮過女兒嗎?

我再問個問題,兒子有沒有給父親每個月支付贍養費?

如果兒子屁都沒有,這個當母親的哪裡有臉要女兒的錢,還明知道女兒過的很緊張。

這明擺的就是坑閨女貼兒子。

如果當兒子的要繼承父親的產業,那相應的父親的生活開支也必須全部由兒子承擔!

否則只要利益,不承擔責任,噁心透頂。

所以這根本不是400還是600塊錢的問題,是這個母親根本不愛自己的閨女。


法律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作為女兒每個月給母親400並不算多。不過,她母親貌似並不缺這400塊錢啊。是拿來貼給兒子了吧?

從題主女友來看,負擔挺重的,父親是她在照顧,母親這邊每月給錢,不知道她覺不覺得累和不公平?照這樣下去,誰和她結婚,誰就得全力承擔起養小家的任務,因為她已經沒有餘力和金錢來擔起小家的擔子了。

我覺得題主應該和女友好好談談,有些事沒人能逼她去做,只看她自己心中怎麼想。很多重男輕女的家庭,就是在長期有意無意的灌輸中,讓女孩養成了無限貼補娘家的意識,認為自己永遠對原生家庭負有義務,自己的一切都要給娘家,這樣的人真的很可怕,不僅對自己狠,對老公和孩子一樣狠,能完全置小家的需要於不顧,反而沒有底限地壓榨自己和小家裡的所有人,傾盡所有幫扶娘家。

題主真的需要搞清楚,女友到底是怎麼想的。


你女朋友家的關係真複雜。有些看法跟你很相似。親人之間要互相照顧體諒,媽媽也要體諒女兒的不易,在自己過得去的情況下就不要接女兒的錢了。畢竟女兒還要照顧父親的生活,挺不容易的。


謝邀。獨生女。父母有社保。

爸媽說了,錢自己管,免得以後為了錢還整誤會。要是實在想給,他們就保管。當嫁妝加裡面。結婚以後也不用管,他們有社保,混的好可以給,混的不好可以滾回來。


這是女朋友和她父母之間的私事,和第三方無關。


那得是多麼想坑女兒的父母啊


做子女工作後都會給父母錢的,尤其還住在父母家中。住的費用要給吧?人家父母要不要實一回事。給不給是態度,給多少是能力


這邏輯是有問題的。而且是個大大的病句


看需要吧,一般是要給的吧,不過看個人能力。


不必須,但是個人會給


應該不會


一,子女有義務贍養父母。

二,看女方的家庭情況。

三,看你們自己的實際家庭情況

先小家,就是你們夫妻的經濟效益決定是否給女方家裡每個月多少。


這東西看個人啊,每個人都不同,家庭也不一樣,我給錢父母從來不要,我也就不給了。


。自願而不是被迫。看自己幸想法吧


看你自己想不想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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