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學學勞動法有好處的,試用期期間提前三天提出離職,試用期過轉正以後提前一個月提出離職交接好就可以走了。合法合規,如果不給工資還可以去勞動仲裁。自己要了解勞動法才不會被忽悠。


查下勞動法就知道怎麼辦了


姐妹 一樣的遭遇 請問最後如何解決的?


通過郵件提交離職申請書,並在郵件說明是否需要交接工作,跟誰交接,同時口頭告知領導。

提了離職就不要再接新活了。

領導不安排交接的,就自行整理好各項工作進度,發給領導。

實習期提前3天提離職就好,3天以後就不用來了。

如果不發工資,就申請勞動仲裁。


寫離職報告直接交給領導,紙質文檔提交的時候最好錄音,如果是電子郵件更好,因為有時間記錄和收件人,如果是聊天記錄,你得保存,在得到全部工資之前都別刪除,證明是你所說,然後在一周內把工作交接好,然後就可以不用去了。在交接過程種改打卡打卡,記錄好每天工作時常,這樣如果公司敢拖欠你工資,可以方便申請仲裁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