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或許是個情感問題,和她一起我一直有跟她說不喜歡整容,她也知道我比較反感這回事,但是她瞞著我貸款整容,第一天貸第二天騙我說想做微商賣東西需要三萬塊錢,說實在的我自己手頭上沒錢,每個月工資下來自己開銷和她一起開銷再每個月或多或少再轉點賬給她真的很難說有餘錢,找家裡拿了三萬,於是想錢畢竟不是我自己的就想問清楚她,然後她告訴我整容貸款一系列的事,我把錢又還給家裡跟她說每個月一起還,這個我要申明不是不願意給她錢,而是我認為你做明知我不喜歡甚至反感的事招呼都沒跟我打,所以我寧可和你一塊還,她還因為這個和我吵了架說我連三萬都拿不出來,同樣她也說的好自己一個月省著點自己也能還,一月兩千七,事實是跟我說好了把錢放在賬戶里沒事做點護膚美容之內的不去動刀子,緊接著有兩天沒搭理我,因為兩個人沒在一塊上班,騙我說摔了一跤,帥臉上在醫院縫針,我說我去看你,不讓,我想去也不知道在哪,我說你拍個照我看,然後只拍個額頭,我心想這是去整容了,就問她,追問之下告訴我是的,她身邊同事朋友都知道就我不知道,我說分手吧,因為那晚問她要錢幹嘛的時候就跟她說過整容和我選一個她估計經過無數次鬥爭先敷衍我再說,她跟我道歉,我心軟放下工作過去看她,期間擦身子買吃的都我來,後來她同事要來看她,她叫我走。後來幫她還錢,之前說過自己開銷和她一起開銷再轉賬之內沒什麼錢,有個月我因為自己有要錢的地方,還找別人借了三千多塊錢轉給她,這是問題了吧,她說自己也可以還最後好像這個錢是我借的我要全還。也從兩千變三千。可能我這人吧比較黏她,給了她之後對我愛搭不理於是我就問她,她跟我二話沒說的說分手還說想清楚了,然後還說不就是幾千塊錢嗎有什麼了不起的總之很輕蔑的那種態度,那個月我自己把事完了再轉錢給她我身上只給自己留了兩百也只有兩百,那時我心想一個人怎麼可以這樣,自己把錢全給你自己只留個兩百塊,完了你不領情也就算了還要說我怎麼樣!一氣之下我說那你把錢給我吧既然那麼不在乎這點,好,她給我了,自己去借還了,罵我不是個男的給出去又要回來怎麼有我這種男的。後來第二月,我也不去揣測她是不是想找個人幫她還錢,總之和好了,拿這一件事一直在說好比我做了天大的錯事。後來我每個月出於無心或是有意都是不給那麼多給她還貸款,我覺得有些事自己做了不能把責任全部推給別人,要有擔當,但是我還是她沒有我幫她補,結果就還是一樣,除了自己開銷兩個人一起開銷再轉賬給她還錢再轉點給她用其他永遠存不到錢,好幾年前和家裡人一起買了輛二十幾萬的車,家裡也還有車,這樣的情況下她叫我買車我說我沒錢只能貸款,她說的我就應該有,我記得有次我找她借用了五百塊錢,結果她說我一個男的要用她的錢,可我的錢給她的時候我什麼也沒說,她一直計較著,幫她還錢是心甘情願的,但是她不領情還要說我怎麼樣,我嘴上可能不說但是心裡真的不舒服,她依然自顧自。

我媽知道我要幫她還錢,也說幫她還錢沒什麼,我自己也覺得天經地義幫她還沒什麼,認為男朋友應該做的,有些知道的朋友告訴我真的沒必要去幫她還。問出這個問題其實內心真的很迷茫,總覺得自己錯了,又不知道自己究竟哪裡錯了。


題目太長沒看完

沒有必要

個人債務個人償還


別說男友朋友,就連爸媽都沒有義務幫成年後的子女還債。

你為什麼要粘著女朋友呢?你不知道很多女人特瞧不起嫌棄男人很粘人么?通過你描述的情況我覺得你女朋友對你已經有反感嫌棄的感覺,建議你別隨便幫人還債,萬一那天分手你人與錢都得不到!

在補充一點

她用你錢覺得天經地義,你借她錢就一臉的嫌棄,你不覺得自己賤么(話比較難聽)?你覺得她愛你么?我覺得她跟你在一起不過是因為你能幫她負擔一些債而已,萬一她那天因為整容變好看了遇見條件比你好的隨時跟別人跑了。

男人千萬要學會自愛,別跟這麼嫌棄自己的女朋友繼續在一起,像你這種tg最終沒有好下場的,有沒有聽過舔狗最後一無所有,你自己好好想想,我的建議是你早點跟這種女孩分手對你更好,望珍重

以我經驗看,你們也長久不了!


對於普通男女朋友來說,一方所負的債務通常屬於其個人債務,另一方則沒有必須要償還對方債務的法律義務。

當然,自願除外。

不過,建議你在戀愛時要保持頭腦清醒,不要隨便當冤大頭。

如果兩人感情好,一方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有了必要且合理的債務,另一方有能力有意願當然可以代為償還,但不合理的債務,於情於理於法都沒必要幫忙還,尤其是那種滿嘴跑火車,讓別人幫自己還債還大義凜然的,你出這個錢甚至不如拿肉包子打狗,畢竟狗還記得你餵過它,記得你的好。

你這事兒,讓想起我前前男友,分手後不久他跟我借錢,說下個月還,我二話沒說微信轉他了,說到底不過幾千塊,一晃兩年了,他不還,我也沒主動聯繫他要過帳。

我媽和我朋友都勸我別慣著他,問他要回來,我不要,說真的,我覺得丟人,我寧可不要這幾千塊錢了,我真是不想再跟這種low,b有任何聯繫。想起自己竟跟這種狗人談過戀愛,我真替自己感到悲哀。

我現在絕對不會再交這種沒錢的男朋友,都說人窮志短,真不是沒道理的,男女都一樣。


沒有義務,但是你可以選擇幫還是不幫她,全部還完債還是不建議,你可以幫她還一部分,然後讓她自己慢慢還。


當然沒有啊,在法律上,男女朋友的關係只是普通人之間的關係。

就算結婚了,婚前債務也是各自還的。不過結婚了,雙方的經濟都在一起了,誰還還有區別嗎?


沒有

自己花了的錢為什麼要男朋友去還,自己花爽了男朋友吃土?


沒有,你又不是我老婆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