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啊,母胎單身。一直都有在相親的路上……隨著年齡增長,發現,談戀愛,是一種能力,不是所有人都會。所以還是單著吧。一個人也能挺好


有啊,我本人。

說到喜歡,只有在學生時代才相信,才有那種喜歡一個人的感覺。

出來工作後有了第一個男朋友,異地。儘管對我蠻好的,但我完全沒有戀愛的感覺。跟他在一起是因為他的外形完全符合我找男朋友的所有標準,一個字帥!(顏狗)在一起兩個月左右就老是跟我說結婚的事,平時我也就忍了。最後一次我發燒,他還要執意扯這件事情,我受不了就直接拉黑了。(我覺得甚至都沒在一起過,畢竟手都沒拉過)

第二個在一起3周左右就分開了,依然是異地,只拉過手。追我一年左右,我一直都在拒絕,因為我真的對他一點感覺都沒有,對他態度也一直都不好,但他是真的不放棄。雙方父母認識,我家人都覺得天底下只有他一個好男人(這點讓我非常反感)都在逼我和他在一起。國慶很遠的距離突然回來找我,一時感動就在一起了。

他比我小,在一起後很粘人,我覺得我沒有了自己的空間,雖然是異地,甚至打電話聊天對我來說都成了任務,一種負擔。心裡覺得煩,對他除了那一絲絲感動沒有任何感情基礎,遠距離對我來說也培養不出任何感情,就分手了。甚至在分手的時候他還發表了:孩子就該女人帶,男人就該掙錢的觀點。

OK,有多遠滾多遠。

這次我想明白了,分手的原因,我怕結婚,不想結婚,不想有家庭,我怕。

這大概是原生家庭對我的影響,我的家庭關係非常糟。

我只能努力說服我父母,這樣我就不用結婚不用談戀愛了。

畢竟我真的太喜歡一個人的生活了。

我為什麼要放棄一個人自由自在的生活成為一個怨婦呢?


我想談,在社區上班,但是身邊遇不到。基本沒什麼妹子在農村,自己工作又很忙,下班也想休息一會,玩玩遊戲。放鬆下心情。


有,單久就習慣一個人,自在,也懶得經營,不用揣摩對方心理,也不用顧忌,就是當生病時,沒個貼心的照顧和安慰,人生病的時候最脆弱,這時感覺有點孤單,其他時候,真的一個人也很好


唯一想談戀愛的時候,就是深夜裡的那半小時。

遊戲膩了,劇又慌了,吉他再彈就擾民了,好友們也都睡了,一個人獨自迎著月光,默默感傷。第二天早起通勤,卡著點上班下班,然後在群里大吼一聲:「兄弟姐妹們,晚上去哪裡嗨呀!」你知道,屬於你的美好夜晚開始了。

一起網吧打遊戲,一起咖啡廳聊聊劇,一起livehouse彈彈琴…你無暇感傷,因為單身孤獨的感傷,在都市青年美好的夜生活中,根本不值得一提,你只需要享受這份歡愉。我很享受深夜那感傷的半小時,正因為這份感傷,友人的陪伴更讓我不舍與難忘。

月底錢包還有餘,無房車貸一身輕,我才二十四五,我不想這麼早安定,我喜歡你,但我也(更)喜歡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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