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上楼,看有没有达到立案标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如果不立案,可以:(一)提起刑事复议、复核

控告人不服公安机关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可以向作出该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于复议决定仍然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二)向检察院提起申诉

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的复议、复核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部门提起控告、申诉。

控告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同意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起立案监督复查申请。

(三)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控告人实施了上述救济途径都无果时,法律还规定了最后一条救济途径,那就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按照一审、二审、审判监督程序一步步进行了。


看你被骗的金额,如果不大,就当买教训,如果金额大于3000以上,不立案,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


可以报警,以治安罪立案。可以通过公安局官网报案。派出所毕竟是片警不是刑警,业务能力不强,分不清经济纠纷与合同诈骗。所以最好是直接通过公安局官网报案


谢谢邀请。


好死不如赖活著

自杀(不敢)

跳楼(不敢)

报复社会(不敢)

哈哈哈,没得选择


谢谢邀请

首先要看有没有借贷关系

一般情况下,报警会让你去法院自行调节民事责任。

反正我们家被骗几十万,朋友家被骗几百万的时候报警就这么说的。

不过我们那个属于交易货款,还牵扯著自愿交给某人什么的,多的也不懂,咨询律师的时候就这么跟我们讲的。好在是我们第一时间掌握骗子的身份证信息,法院能很快的找到骗子,并且对其进行监控。

我们现在已经在法院进行相关程序,并且判决已经下来,法院正在协助我们执行。

漫漫威权路,还是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别人的好


搭个车 问一下

警察到底是为广大人民做事呢?还是为个别人民做事呢????

我和男朋友还有4和朋友一起去ktv唱歌,其中一个人手机丢了(华为p40),第二天刑侦支队就对我和我对象下了搜查令,进行人身搜查,和对我们两个人的住所搜查(对于另外几个人搜没搜我不知道)。写到这,很多人会说,刑警同志办案负责吧。可是为什么我在一个多月前报案说店里丢了东西(黄金首饰价值大约一万多),店里只有三个人。刑侦支队出了做笔录之外没有任何作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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