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的時候感覺我好賤,我為什麼要提分手,我但凡理解他一點點,都不會失去他。又感覺,幸好提了,不然他很累,總有一天他忍不住,分過一次手,長大了許多,想明白了很多事情,也懂得怎麼更好的相處了,日子越來越好。

所以很謝謝他,願意陪我一起變更好。


是我沒錯了。

在一起提過三次分手,最後都複合了。三次都是我提的 ;第一次第二天就複合了,第二次也是過了兩天的樣子,第三次久一些兩個月。這三次第一次和第三次都是我提出複合,只有第二次是他提出的。

總而言之,分手這種事不能常掛在嘴邊,決定分手要慎重。於我而言,如果日後再次分手,可能就不會輕易選擇複合。

兩人走到一起相愛,肯定是有彼此吸引、相同之處的,分開便是發現對方與自已的不同之處,這種不同較難調和,繼續相處不再甜蜜美好,無法忍受後生出分手念頭。而選擇和好,我個人原因是留戀以前的美好,雖然不開心的記憶也仍然存在著。時間長了,你習慣那個人存在於你的生活,突然斷了聯繫,難過與不適無法規避。你仍想了解他的生活境況……那種說分手後還做朋友的,至少短期內不太現實(for me),彼此間多多少少還有怨,怎麼能像正常朋友相處?

如果你想與前任重歸於好,可以嘗試,至少你不會後悔這樣做。如果目的沒達成,也不要氣餒,說明你有機會遇到更為適合你的人了~

祝好。


我提分手,沒提複合。沒有下文了


高中有過hhhh後面還是分手了,後來我就發誓分手了再也不提複合


我就是。哈哈,彼此靠近,才能在一起,


不好意思沒有,複合是對方提的,後來分手也是她說沒感覺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