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說時間可以讓我走出來的,可這麼久了,還那麼痛。


「如果實在放不下一個人,那就去多糾纏幾次,多卑微幾次,看看他不耐煩的表情,那你的熱情就退了 心就冷了」


嗯……,不會。但時間可以讓我習慣沒有他。

我好像不期待你能聯繫我了,那種想放棄還愛著的滋味,最折磨人了,我相信時間久了,時間久了都會好起來的。

我曾經有個好友,她和她的初戀相識於初中,但是她的初戀劈腿了,我的朋友很難過,分手了。現在已經過去七八年了,我的朋友有了一個滿眼都是她的男朋友。一次聊天中,她和我說,她有她初戀男朋友的微信,也看到他初戀男朋友現在的女朋友,雖然不聯繫,但是也不會刪除。真的忘不了,但是時間是治癒傷痛的良藥,時隔這麼多年,我的朋友不可能再對他有當時戀愛的衝動,能夠以一顆平常心對待他而已罷了。

其實,只要在你生命中出現過的愛人,誰也不可能忘記!只是時間讓你會淡忘了當初的愛情的模樣。更習慣了沒有那個人的存在!


悲傷總會過去,生活仍要繼續鴨~


我個人認為如果真的很喜歡很愛的話是不能的。

或許你說你已經把他忘了,但其實你只是把他放在了內心一個角落,不再去也不敢去觸碰罷了,畢竟是自己愛了那麼久的一個人,你害怕重蹈覆轍。

時間或許可以沖刷你們的回憶,但感情是無法磨滅的。你所能做的只是麻木自己,讓自己覺得我已經忘記他了,他根本就不值得我去愛,但究竟是什麼樣心裡都有數吧。

或許你和他也有很多的事情沒有去完成,你甚至想過你們的未來,真的很美好,所以你至今都無法忘記。有一句話是這樣的:「儘管和你的故事我已經說了太多遍,我身邊的較好的朋友都知道你,但是再說時終究還是意難平。」(具體不記得了,大概是這個樣子)這句話對我來說真的很受用,和我個人經歷還蠻像的吧。

我忘不了的那個人我沒有真正得到過,所以一直都有遺憾同時也有著一點不甘和心酸吧...有一個問題我覺得問得很奇怪——你認為愛而不得和愛過失去那個更痛苦?這個問題其實根本就沒有什麼標準答案,看個人經歷吧。於我而言,我是愛而不得。愛過,卻從頭至尾連個身份都沒有,就像一個笑話,我至今都不知道是他刪了我還是他所謂的女朋友。或許以後的日子裡,我會不再刻意的想起他,但我一定忘不了他,那就塵封在心底的一個角落吧。

有一次,一個人在街上走,看到一個身影,我連忙躲了起來,那好像是他,他剛買完蛋糕出來,讓我感到慶幸的是,他的身邊並沒有其他人,他並沒有像我想像中牽著一個女生,倆人甜甜蜜蜜。但我竟然感到害怕,不敢去面對他,儘管我很想上前說一句好久不見,我的腳卻像是被釘住了,傻傻的站在原地,目送他騎車遠去。之後也有很多次這樣的情況,但只是認錯了人罷了。

事後想想覺得還挺可笑的,說不定人家早把你忘了,你何必念念不忘呢?還淪為一笑柄。我的朋友都說他有什麼好的,長得又不帥,聲音不好聽,也沒有什麼閃光點,以你的條件完全可以找個比他好一百倍的。我想,沒有人能代替他了吧。

之後遇見的人,很少心動,也不願意再去開始一段戀愛,不知道自己究竟怎麼想的,也不知道年少時的喜歡算不算愛,但真的很難很難忘記。

於是我開始相信一些話——我異不著急談戀愛,因為我想用很長時間的一段單身,去換一個在一起很久很久的人。

再等等吧,等一個可以看穿一切,還願意一點一點修復你少女心,讓你做小朋友的人出現,他一定會來的。

我願意等,但我仍無法忘記...

(真實經歷 未經許可 請勿轉載)


不能吧。真正愛一個人,怎麼可能只為他心動一次。即使分別多年,看見他也會不自覺的找回當年的悸動。有的人,並不會因為時間忘記,反而會變成執念。這種感情也會隨著時間,越來越濃烈。


聽我的,好好珍惜ta,別說忘記,根本做不到。之前聽說愛一個人多久,就要花多久忘記她。但是情況並不是這樣,我初中喜歡一個女孩三年,高中我嘗試忘掉她,結果我喜歡她六年,到現在我愛她10年了。期間雖然說對其它女生也有好感,但都是過眼雲煙,那種心動的感覺只留存在她的身上。

我從初二就喜歡那個女孩,2012年我們上初四了,我們在一起了(我認為我倆是很有緣分的,連續三年同學,連續三年同桌,初四更是做了一年的同桌,全班都換過位置,唯獨我倆沒有變過)。但是,中考後她去了二中(重點高中),我去了四中(普通高中,還是擇校生),我自認為根本配不上她,我不應該再去打擾別人的生活,於是分手了。為了忘記她,也為了以後不再打擾她,我刪了她的聯繫方式,同學聚會也沒有參加。我自以為能忘了她,結果卻是我從來沒有忘記她,她被我藏在最心底,我一直不願意承認,也不願意提及她。直到今年大學畢業我和室友出去吃散夥飯,第二天被室友詢問DY是誰,說昨晚我喝多了一直在哭,還念叨這個名字,他還掏出了他錄的視頻。我才知道我根本忘不掉了。

到現在我依然清晰記得她的生日、她的qq、她和我說過的話,還有畢業那天那雙哭紅了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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