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曖昧對象禮貌即可,溫和倒也不必。俗話說,快刀斬亂麻,拒絕就要拒絕得乾脆,不要拖泥帶水,不要給他留有念想。你可以直接了當地跟他說:我和你嘗試相處了一段時間,但是我對你依然沒有很喜歡、很心動的感覺,之前是我不好意思拒絕你,沒有跟你說清楚,給你造成了誤會。但是我現在認識到,如果我們繼續下去即使做了男女朋友,我不會覺得開心,對你也是不負責任,希望你可以遇到更適合、更喜歡你的女孩子。至於男生如果還是死纏爛打,你就更要說得明確一些,更加直白,讓他知道你們絕無可能。如果他不想和你做朋友了,這也沒什麼,畢竟你有錯在先,給他產生了錯覺,就要承擔相應的結果。而他呢,顯然對你而言,你也並不留戀他,和他也不是什麼多深交的朋友,不做朋友就不做朋友,也沒什麼。


大概就這樣「對不起,我突然發現我沒有那麼喜歡你」emmmm大概就是如實告訴他吧,或許會傷了他,但早一點說出來總比把他蒙在鼓裡許久再告訴他真相要好一點……


你可以說 「我們不合適,之前的話如果給你造成了困擾,對不起,我們只是朋友。」 早點說出來比較好,雖然會傷人,但是你又不能勉強和他在一起。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直接點 明確表達你的想法 你如果態度太模稜兩可,那個男生可能還會在背地裡覺得你吊著他


直接拒絕,不喜歡就是不喜歡

沒什麼委婉的

反正再委婉也得掰

掰了以後也做不了朋友


「麻煩你服務員,幫我換一下,我不能喝冰的,也不能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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