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老賴坑了70多萬,而老賴依然逍遙自在!而我質疑法律對這些老賴到底能不能起到實際的作用!看了網上一篇文章,分析的很透徹,這樣寫的:

凡是失信人,不坐飛機,人家可以坐寶馬、特斯拉。他既然選擇賴賬,自有方法對付,他們之所以敢賴,都諮詢了律師有以下招數:

1,不讓坐飛機,可以開著小媳婦的寶馬車,全中國旅遊。

2,封失信人的卡。失信人可以拿著親妹妹的卡、微信消費。

3,封失信人的資產,失信人早轉移至信任的親侄、親妹、小媳婦家人名下。

4,失信人可以以親侄媳婦、小媳婦的妹妹名義置業、開店、開廠。

5,不讓子女上高貴學校,失信人可以辦離婚,讓子女隨母。或者讓子女移民上學。照樣上貴族學校。

6,不讓貸款,才不怕呢!

失信人都賴了許多錢,已經有了資本,何必再貸款呢。

7,不讓上高檔地方消費,可能嗎?

現在的高檔地方,三天一裝潢,四天一改名,並且都是私人辦的,誰嫌錢扎手呀,都盼著來消費呢。

總之,對以上七點無法監督,也無法定為拒執罪。只要不判刑,失信人就堅決失信,其實這就是詐騙的手法。

這就是法律盲區!而且老賴是不要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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