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外地人,戀愛期間向我借了一萬元。借錢的時候我十分不願意,但是他軟磨硬泡把錢借給了他,後面因為父母不同意遠嫁,加上兩個人一直鬧矛盾,導致我想分手。

但對方不同意,我便說那些錢就當你為我花的錢還給你,一時氣話,他之後告訴我錄了音,說好聚好散,不還錢,才同意分手。

我跟他戀愛期間只去過一次遊樂園,去過一次他家,其他就是吃飯喝奶茶的錢,買過兩次幾百塊的化妝品,我認為並沒有花到這麼多錢,而且他讓我一個人承擔,我覺得不公平。

但他要求我去他家跟他算清楚,我不知道現在應該怎麼辦,我想算了清楚錢還給他,但有過去的必要嗎?他在安徽我在重慶。

我們在一起花的錢在法律上我應該還嗎?


這種情況,感覺就像買股票被套住了一樣。

但我還是想說,這樣的男人是無賴,遠離。


仔細想想這不是一件好事嗎?這種人還好分手了,一萬塊錢買這個教訓不虧。以後長記性,人品不好堅決不交往。


你男友欠你多少錢?看情況,你的詳細說說怎麼回事


就當花錢買教訓吧,人品不好,現在只是一萬以後就不知道多少了………分了吧,而且最好分乾淨。錢沒了我們還可以掙,屬於你的幸福還在後面等著你呢,也沒有過去的必要,最好一刀兩斷,乾乾淨淨最好。


引導他說出欠你錢然後錄音


這樣的人錢就算給他買棺材了。你就當掉財免災了吧,錢可以賺回來,粘上這種噁心玩意兒甩不掉也很煩的。以後找男友要看準了


那立即分手止損。


你跟我妹妹的情況有點相似,他那個對象也是欠他不到一萬塊錢,但最後不知道咋弄的,跟他對象也分了,最後也把錢還了就是分著還的,估計是也跟他對象軟磨硬泡的要的吧。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