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看過一篇文章,有一個女孩同時有兩個男孩子追,她對他們兩個都有一點好感,又不確定是不是真的喜歡,她很糾結,就去求助媽媽,然後呢,媽媽告訴她要同時去拒絕這兩個男的,來看看他們被拒絕後會是一個什麼樣的態度,女孩照做了,被拒絕後,其中一個男的很快「調整好心情」去找了別的女孩子,而另一個男的呢,被拒絕了很傷心,但同時還是很照顧女生,只是會在和女生相處的時候克制自己的感情,最後媽媽告訴她,這個男孩子才是真正喜歡你的,故事的結尾很容易猜到,男孩和女孩幸福的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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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呀,喜歡一個女孩子就勇敢去追呀,如果被拒絕,換個方式繼續追呀,真心喜歡的話,她一定會被你打動的!雖然你們已經時隔半年的陌生期了,但這一點都不是問題,別個小說都寫的是時隔十年再度相逢,順利修成正果的呢,小說來源於生活嘛,努力追,真心的追一定會成功的!


可以啊。。不過別人是不是你的就不一定了


半年時間,說不定女孩肚子都大了呢,還得去挖牆角,如果一見鍾情沒成功,建議堅持,如果認識已久,建議放棄,做個一輩子的閨蜜


想送的人,天南海北都順路

不喜歡你的人,永遠不喜歡你


可以呀,喜歡就去努力,不真誠的喜歡還是不要去嘗試


不寫下來我怕遺憾

是這樣子,一開始我一見鍾情於她,然後追她,她知道我心意後特別開心,很難說這裡的這份開心真正來自哪)然後拖閨蜜轉給我讓我表白,我照做了,他也同意了,然後七天後涼了。


既然喜歡就去追啊,萬一以後你知道,後來人家對你有過好感不過你放棄了,錯過要好吧,只要用心,一般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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