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時間也挺久,接近三年,他很喜歡我,我不討厭他,剛開始的確是報著既然我不討厭他那就在一起試試的心態。在一起後也有在認真扮演好npy的角色(雙向付出,異地),感情也一直都挺穩定,但久了也會有點迷茫,我好像還是沒有心動的感覺,是順其自然還是好自為之?順其自然的話我不知道兩個人的感情裡面如果只有一個人喜歡能維持多久的熱度,好自為之的話又感覺在一起的時間挺久了突然莫名其妙地說分開似乎又挺傷人。


肯定重要


分了吧,兩個人在一起,不用非得愛得死去活來。但是一點都不愛的話,就算結婚了,以後也是隱患。

現在不是父輩的時代了,這個年代就算相親認識,大多數人也是看對眼了才結婚的。


能不能這樣說:他就是你的備胎!當然這樣聽起來有點難堪,即便很難出口說分手,但你還是得面對~~~除了你對他沒感覺不喜歡之外,還是異地戀,因此充滿不定性!敞開心懷跟他溝通吧!


沒有感情基礎的相互喜歡必將以迷茫告終。

感情基礎是什麼?共同生活的經驗。

ps:是共同生活,不是約會,燭光晚餐,生日派對之類的。


不喜歡你就不會願意老跟他待在一起的


謝邀。對呀,雙向奔赴的感情,通常會讓人變的更積極,對於我自己來講,不論什麼關係,我評判它好不好的唯一標準是,它能不能帶給我除感情本身更積極的東西


可以想像兩個互不喜歡的人在一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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