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可能比較實在,都是直接給錢的。因為單純為了禮物而買的禮物通常都不實用,鈔票不一樣,所以我還是覺得錢實在些。

上大學的時候,過生日通常都是我媽我爸給我幾百塊,講和同學出去吃頓好的。我爸我媽過生日,我發個小紅包,標題爸爸媽媽生日快樂!拿錢添個青菜。

現在工作了,我爸爸媽媽生日我還是直接發紅包,只不過之前發小的,現在發我能承受範圍里最大的。不只是要祝他們生日快樂,更重要的是,用鈔票跟他們說:「老媽老爸,看我過得蠻好的,一點都不缺毛毛花,不用擔心,你們吃好喝好睡好啊」我爸我媽還是和之前一樣,因為不管多大,他們還是覺得我吃不好,穿不暖的,就怕我沒有錢花。

所以,其實禮物不禮物的不重要,重要的是父母和自己心裡有對方。如果再身邊,就帶著他們去做他們喜歡的事情,讓他們開心;如果不在身邊,給他們自己能力範圍內他們最需要的東西,讓他們幸福一些。

平日里也可以經常給父母一些小禮物,不在乎貴重,而是心意,重點是要實用。爸爸媽媽知道你心裡有他們,無論何時他們都是開心的。所以祝你幸福,我也幸福哈哈哈


你這問題。好物質。


已經成年了,送父母禮物不是應當的嗎?不是生日都送禮物啊,更何況生日呢


每人的成長環境都不同,不能一概而論


送,必須送,生活需要儀式感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