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禮蜜月對於我來說是完全不重要的東西

2.跟對象結婚,又不是跟對象的父母結婚,雙方家長交不交往不重要,雙方家長互相不認識我都覺得沒毛病啊。

想要婚禮想要蜜月想要雙方父母頻繁來往,那就辦婚禮度蜜月讓雙方父母頻繁來往。不想要,那就都不要。這是多麼理所應當的事情啊,談什麼接不接受,說接受都顯得勉強了。

但話說回來,我們自己喜不喜歡樂不樂意是一回事,而我們雙方父母能否接受不與親家來往、我們是否在意父母的感受、是否能夠接受父母因此而難過,這卻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謝邀,和Pipi醬女士不是同時代的人,她們選擇這樣的婚姻,更像是二婚。

現在社會發展這麼快,各種獨立生活在外省市的獨生子女,兩人本身算般配的走在一起,但是各自家庭不算門當戶對,如果強行決定回誰家過年,就會出現2019年春晚《車站》里的矛盾,現實中這樣的問題也有,一個女的只因不能回家過年,連續兩年在同一個高速口抱孩子鬧事,被同一批警察抓住。

這樣的結合對原有婚姻生活形式的衝擊很大,如果各耍各的能夠避免獨生子女家庭的矛盾,那就不算個壞辦法。看開些,好過年年吵架。


我本身就不想辦婚禮酒席拍婚紗照啥的,蜜月的話,我從15年開始基本是每年出去旅行一次,所以度不度蜜月對我意義不大。父母雙方我感覺結婚時認識一下吃個飯,街上碰見能打招呼就行,平時本身也不需要見面吧。就是月子里和看孩子也不要一起來,不然容易鬧矛盾煩心的還是自己。過年過節要不輪流要不各回各家,矛盾少還自在。


大部分男的應該不接受,反正我目的很清晰,你想見我父母OK,想讓我見你父母也可以。

但是雙方其實沒有必要有往來。

如果不靠父母的資助過日子的話,更沒有必要見面。


反正我不接受


我現在也處於這樣的狀態,已經取消了登記,拍照,我跟看中禮節儀式感,但是他的父母一次也沒提過。所以我覺得他們家一點也不重視我,所以我決定不行的話,分開也是可以的。


除了不度蜜月 其餘的我都非常喜歡可以說


父母不見面?可以!不度蜜月?可以!沒有婚禮?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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