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1萬多,聊天記錄是沒了,但是有轉賬記錄


既然承諾了,就只能不要了。如果你想成為陌路,就直接去要!如果還是好朋友,就旁敲側擊的說目前自己遇到困境了,需要資金周轉!


做人要一諾千金,跟人家說了不用還,結果事後又要,這於情於理說不過去吧?就跟我送你一件禮物,結果一年後我又後悔了,又管你要回來,你是什麼想法?早知今日,當初何必故作慷慨?當然,你要是真的缺錢,就去要吧,反正即使能要回來,你在對方心目中的地位定也會一落千丈。但是人不要臉,天下無敵,只要你能豁的出去就行。還有如果對方有你說過不用還錢的證據,法院將認定是你贈予對方財產。


有證據就能要,沒證據就算了吧。已經是贈與行為了


不太好要。手頭緊的話,就少要些麵皮吧。


為什麼不要呢?如果是礙於面子,那就不要面子啦,因為現在這筆錢對你也重要啊 所以該要還是要。如果不好意思開口,那就跟她說「最近手頭有點緊,能不能借給我點錢周轉一下」找個合理的借口,比較兄弟姐妹結婚,家裡老家買房蓋房之類的。

如果是你跟她要,她不給,那就更得撕破臉皮要了。有轉賬記錄就很好,你還要造一份證據。比如發微信簡訊或打電話錄音,跟她說問:上次我轉給你那一萬多是什麼錢來著?我忘記啦,看她怎麼回答,然後保存記錄。多數情況對方不會不承認是借的吧。

祝你早日收回外債


要不到了,你沒有證據證他欠你錢


要不得

這的你們倆直接的關係還有那個人的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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