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用暫且不提,至少這個方式是行得通的。


華為就是最好的例子

起訴美國國防部,司法部,部分侵權電信企業,甚至直接起訴美國政府本身

關鍵是有人理你嗎,堂下何人,敢狀告本官?

這些大新聞,唯一的後續是美國司法部以「利益衝突」為由,取消了華為代理律師的辯護資格。

難道現在還有人認為美國法院,真的是司法獨立,支持公平與正義的?


請各位不要被一個叫tianxing的回答誤導了。

我國情報法第七條規定的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配合情報工作,這裡的配合必須是在合法的情況下。

張某隻是普通公民,不是間諜。張某即便是美國titok控股股東,他雖然有獲取的途徑,但是他如果不經過法律程序,將這些信息從公司伺服器轉移到個人存儲設備用於其他目的,不僅根據屬人主義違反了我國公司法刑法,根據屬地主義也違反所在國法律。張某作為一個普通中國公民,沒有法律豁免權,沒有義務去配合國家違反所在國法律,幫助獲取國外的公民信息!

情報法的位階低於刑法,刑法規定非法竊取公民信息是犯罪,刑法總則規定中國公民在中國以外領域違反刑法的規定,也要追究法律責任。情報法不能和刑法相衝突,無權要求張某違反法律獲取美國公民信息。


選擇訴訟,或者說選擇求助於法律,首先有一點這個法律,或者這個國家必須是公平的。

但是美利堅的法律並不公正,這一次對TikTok的打擊是美國從上而下都一致通過的。

法律不公正,整個美國都充滿了反華思潮。你讓TikTok去選擇法律訴訟?

公知的流毒還是很重的。

在公知的眼裡,美國是全世界最尊重法律的國家。然後美國各種香港法案,各種臺灣法案出臺了。美國的法律是不是垃圾?有半點公平可言麼?

在公知的眼裡,美國是最保護私人財產的國家。然後美國赤裸裸地打擊華為,打擊TikTok。中國人,或者但凡有中國人參與的公司就不算財產了?

認為TikTok有路可以走,認為TikTok可以選擇法律訴訟的人。在心中錯把中國的法律至上,法律公平認為在美國也可行了。

抱歉,美國人的法律,並不為正義服務。

——



在美國提出法律訴訟是沒用的,只會浪費律師費。

應該放棄美國市場,這樣至少還能保住TT。


因為2017年國家安全法中有明文規定:所有的中國企業法人、自然人在涉及國家安全方面有義務配合有關部門調查。關鍵詞是義務。TIK TOK註冊的時候要索取個人信息。那麼問題來了,中國安全部門調用這些用戶信息,TIK TOK怎麼辦?保護客戶隱私,不可能,因為保護則意味著違法犯罪,不保護,對不起觸犯了美國法律。所以,TIK TOK無法在美國提起維權訴訟。這就是它放棄訴訟的原因。中國所有的涉及信息的公司都面臨著這樣的難局,這也是華為無法通過提起訴訟保護自己權利的原因。


被川普嚇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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