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俠小說里殺人償命並不算多啊。

段延慶償命了嗎?慕容復償命了嗎?

哪怕是林平之,主角也留他一命。

殺人償命那是檔次低,檔次高,人家被你殺全家也不敢吭聲,那些被殺了至親的人難道是真心放過謝遜的?還不是因為張無忌太厲害,不敢動手嗎?雖然說不打擊報復,那萬一呢,萬一那天張無忌也失心瘋了去屠人全家給義父報仇呢?要是我,我的至親被人無故殺死,他怎麼懺悔,我都不會原諒這個人。

以及總有主角聖母起來光芒萬丈,怎麼都能原諒仇人,郭靖要殺黃藥師給師傅報仇,到了西毒那,就不提這事了。

別的不好說,金庸小說說的壓根不是殺人償命的事。


謝邀。

法律健全的社會裡,要看情況:兇手是否殺的是你爹媽、你親兄弟?是的話,有情可緣,可以從輕發落,死刑改流放。如果殺是名滿天下的仁義之君,俠義之士跑去為這個仁義之君報仇,也可以從輕判。

法律不健全的社會,比如漢末、宋末、明末等等,朝綱敗壞,朝政被朝賊肖小把持;再比如一些山區偏遠地帶(現在也有這樣的地方),政府軟弱無能,惡官橫行鄉里欺男霸女(像水滸中的高衙內)。這種時候你指望政府官員出面給小老百姓出頭主持公道是不可能的,這個時候你只能靠自己了。很多人也就是這樣被逼著造反的。

這時候如果有俠義之士出來主持正義,那就是比政府還要受人歡迎得多的存在。比如射鵰英雄傳里的洪七,為什麼敢斷言自己殺了二百多人,江湖名聲還能這麼好,人人提起他都不得不佩服?因為他存在的是一個朝綱敗壞的時代,一個法律已經幾乎不存在的時代。普通的平頭老百姓受到不公正待遇時唯一的指望,就是能一個路過的俠士為自己主持公道。


我記得古代有個時期是講究「大義復仇合法」的,即使你是個布衣平民,為父親、主人復仇,殺了一個官員,王法也不會判你有罪,而且百姓還覺得你形象很光輝。所以說,你如何把「人治」的事例放到「法治」社會背景里去討論?關公戰秦瓊,沒啥意義啊。


謝邀請,此類問題既無聊又智障,鄙人不答


1.我感覺正確

2.能被個人接受,放到社會層面上還是比較狹隘的。

俗話說:欠債還錢,殺人償命,天經地義。但是真的考慮實際想一下,或許也只是會出現在想像中的世界裡或者江湖上的綠林身上。一個人殺了人,被殺的人的親屬能夠忍受至親被人殺害而無動於衷?腦子裡肯定想過一萬萬種殺死兇手的方法了,不過會不會投入實踐就不一定了。想想唄,現在你回去報復殺害你親人的兇手,你有什麼好處嗎?快感?壓力釋放?放下心裡對死去親人的思想負擔?即使能獲得這些,你又會失去什麼?個人履歷里加了一天殺人罪。單這一條就能讓你在現在這個社會步履維艱。算下來,殺人償命是個賠本買賣,因為那些殺人犯有社會,有國家,有法律懲戒他,你先把他宰了,不是越俎代庖?但是你復仇讎人或許會在各種各樣的媒體上獲得社會各界人士的精神上的支持,但是法律呢,它支持你嗎?管你啥原因,你就是殺人了!

所以說,殺人償命在現在或許會被理解,換個說法也能說成被社會人士從思想上接受了,但是法律不會接受你。。。


適合受害者家屬,但不適合普世價值,很簡,難道一個強姦犯,刑罰是你反過來強姦完他,就好了嗎?民主國家都不宣揚仇恨!


要世人和社會接受幹嘛

法律接受我就可以為所欲為了???????伐開心


這個話題要只是按問題回答就太簡單了。直接就是兩個「否」字。

具體回答的話,就要找根源了。在武俠小說里,是直接構建了一個江湖的環境的,很多情況下是只見江湖,不見朝庭的,或者朝庭退於後,偏向於隱,而江湖才是環境。於是江湖規則很多時候就代替了朝庭制度,而江湖規則的核心部分往往又圍繞著「道義」而來,於是很多情況下「制度」和「道德「往往是合二而為一的。當你受道德指責的時候,往往也具備了通過江湖制度來制裁你的可能。

到這一步,其實還好,自建了一套江湖規則!但真正的問題來了,一個人違反了江湖規矩,然後誰來執行?江湖規則是沒有執法機構的,而執法者?往往就是受害者方,這就出現一種況,江湖衝突中,受害者方是直接具備了」合情合理合法「(這個法是按江湖法......)的執法者權益的。執法過程也就是尋仇報復過程,但能否報復成功,這就取於執法能力(個人本事,親手手刃),而而其他人會不會幹涉進來,又要取決於兩個原因,一個就是江湖問題的三六九等的事況劃分,一個是自方是否存在勢力方和自身影響能不能帶的起足夠的支援。

關於江湖問題三六九等以金庸小說里為例,最高的一等,依然是上升到國家層面的。楊康和蕭峰就是兩個這樣的情況,當你一處於他國身份的時候,江湖會直接以你進行勢力劃分,跟著他國的,就是奔權勢錢去的,站在本國一的就是國家道義上的,物質權力和精神層面二選一。次一等的,就是勢力劃分問題,大致於魔教與正教之間衝突,小至於各種小勢力的拉幫結派(比方說江南七怪,江西一窟鬼一類的),大一點的幫派之間有點像軍閥混戰,小一點的就是山寨土匪類的了。

最下等的......才是個人恩怨仇恨!殺人償命往往會在這一個層面,為何,在國家問題那一檔時,哪講什麼殺人償命,殺你就是民族大義。第二檔次時,要麼就是一統江湖,要麼就是為民除害。

只有第三檔...... 個人恩仇,這個在江湖規矩中,往往遵守的就是典型的弱肉強食,如果一個人武功薄弱,勢力低微,他敢違反江湖規矩,人人都能捅他一刀,早完蛋。於是我們就發現,往往能違反規矩,在江湖上橫行的」反派「一定有」過人「之處,當然,這過人之處基本體現在武功上。

當然,這一檔,又分為各種情況,比方說,有一種直接就是江湖地位衝突倒置的生死,就是某人來找我武功比試,但武功不如我,被我打殺,這種江湖上也擔不了惡名,道義上的責並不嚴重,對方要尋仇,往往也是直系親屬,而非事外的江湖人物,外人不便參與。這個問題因為前面所說的過往:受害方尋仇,「,執法成功(殺掉對方,大仇得報),而時他又轉化為殺人者,於是被殺者方的家人又具備了符合江湖道義的執法權力......這就是江湖上的冤冤相報了。

而同時,某人為非作歹,殺了一些無辜的人物,而至於」為禍江湖「,如果受害方,個人能力上強勁,就可以」親手手刃仇人「,如果能力不足,一種就是白死了,一種就是通過江湖渠道向江湖輸送」不公「,把希望寄於能懲治他們的人——往往也就是」大俠「們冒出來的時候了。

總之吧,武俠小說里的殺人償命,理一直是那個理。但問題是,這個殺人者屬於哪一檔了?而這個復仇者又是哪一檔,有沒有個人實力去復仇了?當沒有能力復仇,而其他江湖人又不願意站你這一面時,被殺者方面往往也就白死了。

這個問題就麻煩了......也就是經常讓人詬病的地方了。

而這些根本中的根本又在哪了,在於武俠世界的構建起點——作者!

作者建構了一個江湖體系,而這個江湖體系的起源是傳統武俠,講的是感性的快意恩仇,要想快意恩仇,朝庭與常規法制等「理性」執法要往後靠(其本質往往對朝庭法制的不滿而生出來的另一套純道義體系)。而快意恩仇往往又生出一種草莽之氣,水滸傳就是如此。如果要把朝庭扯進來也不無不可,但是朝庭一碼,江湖一碼,就如同展昭跑江湖去,也得靠江湖名聲,行江湖規矩,兩套體系竟可能是獨立的。(水滸其實也是,江湖人氣還是靠江湖氣打下,而不是靠朝庭威名)但現代人如果完全按傳統小說來寫,一是小說都是連載速寫,缺乏足夠時間考究打模,二是難以創新,也難以發揮現代的優異所長,極容易產生一種帶著鐐銬跳舞的味道。

而同時作者又做為現代人,是擁有現代人的一些觀點理念的,往往又要顧及一些外部情況(讀者),相互揉雜......

總之,當下武全小說的江湖,取裁於傳武,卻有所創新,其思想又是裝載了現代人思想進去的,最終出現了許多突兀,也就在所難免了(因為這兩點是存在相悖的,故而武俠小說不能太去較其中邏輯了。)

且當然,也存在作者的顧及面......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做到以己度之的,當然,這個點,如果只是立場問題的,已不獨是武俠小說的問題,而關於寫著寫著,忘記思辯其中邏輯,頗有我忘了,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謝邀,這是個好問題。

武俠小說里的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在古代社會的三觀里確實屬於天經地義,要不史記怎麼會給刺客列傳?又怎麼會有「夫專諸之刺王僚也,彗星襲月;聶政之刺韓傀也,白虹貫日;要離之刺慶忌也,倉鷹擊於殿上。懷怒未發,休祲降於天,若士必怒,伏屍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縞素,今日是也。

在一些朝代如果是盡孝道給父母報仇,朝廷還會給予你表彰,甚至還會給因孝報仇者封官。

東漢有一女子趙娥,她的父親被當地一個叫李壽的惡霸打死,趙娥的弟弟憤憤不平想報仇卻死於疾病。李壽知道後幸災樂禍的大擺宴席慶祝此事,趙娥怒不可遏,讓鐵匠打了一把匕首在眾人面前立誓,她一定要報殺父之仇和弟弟之辱。終於有一天趙娥碰到了李壽落單,成功的殺死了李壽。隨即她前往官府自首,縣官聽聞趙娥的事情後大為震動,表明朝廷後,朝廷對趙娥既往不咎贊她貞潔孝義,給她刻石立碑。

還有一個叫董黯的年輕人,他的母親被鄰居王寄殺死,他懷著巨大的悲痛為母親辦完喪事,一直等到王寄的老母親去世後才動手斬下他的首級,然後自縛自首。漢和帝感念他的孝心,恕他無罪並讓他來做官,董黯拒絕後去了深山隱居。

21世紀社會,漢中市南鄭區新集鎮王坪村有個叫張扣扣的小孩,母親與鄰居王家人發生口角而被毆打致死,王家人動用關係讓自家未滿十八歲的兒子頂罪,坐了三年牢後就釋放回家。張扣扣對判決不服,但是因為年紀尚幼也毫無辦法,成年後張扣扣在2018年除夕夜晚上提刀殺死王家父子三人,沒有祭拜完母親後獨自前往派出所自首。目前被法院判決故意殺人罪。

現代社會的殺人償命由法律來裁決,普通人不能輕易殺害哪怕一個罪犯,誰也說不清「正當防衛」的界限在哪裡,你把搶劫者打殘了,搞不好還是防衛過當......


突然想到一個問題,你的原生家庭和後來的養育家庭是世仇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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